索 引 号:68177676X/2016-0016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安监局) | 关 键 词:采购,招标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9-22 | 发布日期:2016-09-22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园博园片区、会展高铁商务区综合管廊EPCO总承包,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前来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园博园片区、会展高铁商务区综合管廊EPCO总承包。
2.2项目概况:
1)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园博园片区综合管廊(一标段)包括规划一路(仓储五街~新港十一路)、仓储五街(规划一路~规划十路)、规划十路(仓储二街~仓储五街)地下综合管廊,总长约5.57公里。其中:①规划一路地下管廊全长约0.93公里,规划为支线型管廊,规划给水、雨水、污水、燃气、热力、电力、通讯、再生水等八种管道(管涵)布置于综合管廊内。 ②仓储五街地下综合管廊全长约3.62公里,规划为支线型管廊,规划给水、雨水、污水、燃气、热力、电力、通讯、再生水等八种管道(管涵)布置于综合管廊内。 ③规划十路全长约1.02公里,规划为支线型管廊,规划给水、雨水、污水、燃气、热力、电力、通讯、再生水等八种管道(管涵)布置于综合管廊内。
2)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会展高铁商务区综合管廊(二标段)包括仓储二街(机场南路~新G107)地下综合管廊。仓储二街地下综合管廊全长约2.79公里,规划为支线型管廊,规划给水、污水、燃气、热力、电力、通讯、再生水等七种管道布置于综合管廊内,雨水不考虑纳入综合管廊内。
2.3建设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内。
2.4招标范围: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园博园片区综合管廊项目包括规划一路、仓储五街、规划十路地下综合管廊,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会展高铁商务区综合管廊项目包括仓储二街地下综合管廊。具体内容为上述综合管廊的勘测、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和运营等。其中:①勘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满足本项目要求的详勘、测量等工作,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基坑监测工作;②施工图设计根据初步设计成果进行设计,初步设计参数不能随意改变,若需改变,需经招标人同意。设计工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总体设计、廊体结构、监控中心(包括土建设备安装及装修等)、附属设施工程(包括消防、通风、供电、照明、监控与报警、排水和标识等系统,其中供电系统设计除满足《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2015外,还应包括管廊外的输配变电等设计)、管线设计与选型、图纸等相关的审查以及项目建设过程中所涉及的设计和协调服务工作等;③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投产前后所需要的全部材料、设备、设施等的采买、运输、安装配合、调试配合、备品备件准备及管理等工作;④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从设计到投产所需要进行的全部施工工作量以及施工过程中增减的工作量,最终交付达到竣工验收合格的整体工程及工程保修期内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包括三通一平工作、影响工程施工的线杆迁移、管廊外的输配变电施工工作及对外协调工作),不含给水、燃气、热力、电力、通讯、再生水管道的安装与调试(但应按施工图纸完成各管道的预埋支架、支墩等工作,积极配合管道安装单位完成管道安装与调试),不含征地拆迁工作。⑤运营内容包括园博园和会展高铁商务区综合管廊移交后5年期的运营维护,由EPCO单位(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中的牵头人牵头)成立运营公司负责综合管廊运营期间的运营维护,运营公司只负责运营维护等工作,不负责收取入廊费、运营管理费、政府财政补贴等任何费用,但需配合招标人办理收取相关费用的工作。运营期间的运营维护费用含在固定总价合同中,首个5年运营期满后乙方是否继续运营由招标人确定。⑥要求中标单位的设计、施工准备、施工及运营全部应用BIM技术。⑦中标单位负责按期提供、办理该项目各类报审报批等资料、手续、证照。
2.5标段划分:
一标段: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园博园片区综合管廊项目。
二标段: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会展高铁商务区综合管廊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含岩土工程专业和工程测量专业)甲级、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及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采购及运营能力。
3.3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园博园片区、会展高铁商务区综合管廊初步设计中标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工作。
3.4主要负责人要求:
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含临时执业建造师),同时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必须常驻施工现场。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总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员工。
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岩土勘察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资格,同时具备市政或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含临时执业建造师),同时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以单位出具证明为准,须加盖企业公章及法人章);
其他要求:以上人员不能为同一人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项目总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须提供在本单位近三年的社保证明。
3.5 企业及项目总负责人业绩要求:
1)企业业绩要求:2013年1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企业承担过综合管廊项目或市政道路、公路工程中包含综合管廊项目的设计、施工业绩,累计总公里数均不低于5公里。若为联合体,业绩要求详见本公告3.8款。
2)项目总负责人业绩要求:2013年1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拟派项目总负责人以施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综合管廊项目或市政道路、公路工程中包含综合管廊项目(以合同或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为准),若为联合体,项目总负责人及相关负责人业绩要求详见本公告3.8款。
3.6 参与投标的单位须提供单位注册地区(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开具的在有效期内、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负责人、勘察、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
3.7 投标人可对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3.8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各方须授权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联合体协议中须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力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
2)联合体各方均需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个。
4)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企业业绩要求:本项目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2013年1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企业承担过综合管廊项目或市政道路、公路工程中包含综合管廊项目的施工业绩,累计总公里数不低于5公里;本项目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2013年1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企业承担过综合管廊项目或市政道路、公路工程中包含综合管廊项目的设计业绩,累计总公里数不低于5公里。
6)项目总负责人及相关负责人业绩要求:2013年1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拟派项目总负责人以施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综合管廊项目或市政道路、公路工程中包含综合管廊项目(以合同或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为准);本项目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2013年1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拟派负责人以施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综合管廊项目或市政道路、公路工程中包含综合管廊项目(以合同或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为准);本项目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2013年1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拟派负责人以设计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综合管廊项目或市政道路、公路工程中包含综合管廊项目(以合同或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为准)。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9月 22 日至2016年9月 28 日,每日上午 9时至 12 时,下午14 时至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港大道与空港二路交叉口往东100米路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4.2本项目报名必须先注册成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航空港实验区交易中心)投标人诚信库会员,经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同时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具体步骤详见航空港实验区交易中心网站(www.zzhkgggzy.cn)首页公共服务一办事指南栏目内“投标人诚信库申报须知”。
4.3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
(1)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
(3)资质证书;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联合体协议书(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对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书;
(6)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及职称证书,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社保证明;
(7)项目总负责人、勘察、设计负责人职称证及相应证书、社保证明;
(8)企业业绩(合同);
(9)项目总负责人业绩(合同或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若为联合体,项目总负责人、设计、施工负责人业绩(合同或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
(10)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以上资料其中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需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其他资料均查验原件留复印件一套。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和完整。本项目不接受网上及信函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信息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
6.投标文件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交易中心网站》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巴老师、黄老师
电话:0371-56567742
招标代理: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绿地原盛国际3号楼A座9层109室
联系人:路女士、应女士
电话:0371-55689399
2016年 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