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市场发展服务中心2015年度部门决算

索 引 号:729611746/2016-00023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关 键 词:决算,部门决算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9-23发布日期:2016-09-23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中牟县市场发展服务中心2015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中牟县市场发展服务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中牟县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属正科级事业单位,收支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主要职能:参与政府市场发展建设规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市场规划,参加新市场的布局考察、可行性论证和指导全县市场主办单位日常的市场建设进行指导,对现有市场升级改造方案进行论证;管理市场国有资产,保护市场国有资产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市场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做好政府所建设市场的治安、防火、防盗和市场卫生及水电的管理服务工作;监督市场主办方的收费行为,监管好市场经营秩序;搞好市场管理,开发市场资源,促进市场繁荣;承办上级交办的工作以及其他与市场发展管理相关的日常业务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中牟县市场发展服务中心部门决算机关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中牟县市场发展服务中心2015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市场发展服务中心2015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场发展服务中心2015年财政收入484.05万元,支出总计484.05万元。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市场发展服务中心本年收入484.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6.95万元,占20.03%,事业收入 387.10万元,占79.97%。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场发展服务中心本年支出合计484.05万元,均为基本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场发展服务中心201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484.05万元。与2014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173万元,减少35.7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场发展服务中心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71.13万元,支出预算为484.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74%,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及住房保障支出327.48万,占67.65%,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56.57万元,占32.3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场发展服务中心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84.0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41.48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142.5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维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抚恤金、住房公积金、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中牟市场发展服务中心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8万元,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 2014 年增加0.77万元,其原因:2015年我单位参加市局举办的运动会,为期15天,使我单位公务接待费有所上升。

(二)中牟县市场发展中心2015年公车保有量共计3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9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99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三)公务接待费1.8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2015 年共接待16批次、420人次。

 (四)中牟县市场发展服务中心2015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31日中牟县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共有车辆3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六、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01表.XLS
  • 收入决算表02表.XLS
  • 支出决算总表03表.XLS
  •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04表.XLS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05表.XLS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06表.xls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08表.XLS
  • 市场中心“三公”经费决算表ra.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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