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683157743/2016-0005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办事处 | 关 键 词:工作,强化矫正对象管理,国庆维稳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9-23 | 发布日期:2016-09-23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管理的要求,切实做好国庆期间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确保矫正对象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9月23日上午,新港办事处召开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谈话会。
会上,办事处副主任张海婷对辖区内13名矫正对象提出要求。一是进一步明确身份,严格遵守管理规定。社区矫正的身份仍是服刑人员,必须要遵守社区矫正管理办法,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要按时参加相关的学习、劳动和思想汇报,确保24小时无断点联系,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或不参加矫正工作会议。二是加强自我约束,平安度过国庆。国庆节假期间,尽量不要外出群聚,不到赌场、游戏厅、网吧、歌舞厅等娱乐场所;如需外出,必须提前向办事处矫正办汇报,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不得擅自离开。分管领导范国峰对社区矫正对象提出三点意见。一是加强学习。要努力学习国家政策、法律和专业技能,加强法律意识,增强服务观念,不断学习、不断改造自己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改变以前错误的、狭隘的观念,在以后的人生路上走得更好,走得更远。二是服从监管。社区矫正是一座“没有高墙、没有电网的监狱”,希望矫正人员要加倍珍惜改造机会,用心构筑未来,把现在作为新的起点和加油站,在改造的道路上严格要求自己,加大人格重塑力度,自觉将自己的言行纳入法纪轨道,培养遵纪守法的良好品质,树立正确的改造目标,把握正确的改造方向。三是强化责任意识。社区矫正人员要从思想上重视起来,明白矫正的意义所在,要勇于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管控好自己,用好网络,积极传播正能量,争取早日解除矫正,做一个对社会有意义的人。
矫正对象纷纷表示:一定在办事处工作人员的耐心教育和帮扶下,从思想上进行深刻反思,将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管理办法,听从教导,认真改过,加强法律知识学习,争取早日解除矫正,回报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