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683157743/2016-0005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办事处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安全,检查,食品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9-22 | 发布日期:2016-09-23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切实加强国庆节日期间辖区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督促私营业主落实各项食品安全规章制度,强化经营者法律责任和自律意识,防止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9月22日,办事处食药、安全部门联合区食药局工作人员,对我辖区南市场节前农副产品进行安全检查。
检查组人员先后来到南市场部分超市、粮油销售门店、水果店、食杂店等场所,对蔬菜、水果、粮油等食用农产品的“三品一标”进行重点检查,实地对产品的出厂标识,生产日期,是否存在假冒伪劣的包装、以次充好,伪造产地等情况进行核对。同时要求各超市及食品销售门店负责人对店面进行定期自查,严格把好生产、进货、销售各关口,保证生产经营食品的质量和安全。严禁不合格食品上架,积极鼓励消费者、门店负责人对不合格食品生产、销售单位进行举报,相关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对制作不合格食品、销售过期、变质食品等存在违规违法行为的门店相关部门将严肃查处,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公安、工商、质监、食药部门将对涉事门店及负责人依法严肃处理。确保节日期间无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