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医院用过期药必须零容忍

索 引 号:06526842X/2016-00092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业务信息/食品药品安全信息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 键 词:市场,安全生产,药品,安全信息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9-16发布日期:2016-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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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医院用过期药必须零容忍

15日,有网帖曝光湖南武冈市人民医院给孩子注射过期药水,最长已过期1年。新华社记者16日从湖南省武冈市委宣传部获悉,武冈目前已对涉事医院进行立案调查,将对医院所有药品进行大清理,并严肃追责。(8月17日《北京日报》)

  给儿童注射过期的生理盐水,如此的粗心大意,居然发生在治病救人、救死扶伤的医院,让人大跌眼镜,令人不寒而栗。

  然而,近年来,有关医院使用过期药品的案例并不少见,此前媒体也曾多次曝光。例如,2010年,哈尔滨市传染病医院给多名患儿注射过期药,导致这些儿童出现了嗜睡,发烧不退等不良反应;同年,吉大一院用“过期药”致一患者瘫痪;2013年,一白血病患儿在廊坊市中医院被输过期药;2014年,厦门市第二医院给患者注射过期药品,被指管理混乱;就在今年初,黑龙江哈尔滨市延寿县人民医院儿科共为14名患儿使用过期葡萄糖注射液,所幸的是,患儿并没有出现不良反应和不适。

  尤其是让人不可理喻的是,和之前被曝光的多起过期药事件相似,这次武冈6名儿童被注射过期盐水问题也是患者家属最先发现的,到底有多少患者“中招”、是否有不良反应等问题还有待核查。假如不是患者家属无意中发现,后果抑或不堪设想。

  诚然,过期药品不能使用,这是人尽皆知的医药常识。否则,轻则无效、延误病情,重则过敏甚至危害生命。作为当地条件最好、百姓最信任的二甲医院,武冈市人民医院竟在人命关天的问题上犯下如此低级的错误,实乃令人无法原谅。药品过期不可怕,可怕的是个别医务工作者的责任心也不在“保质期”内。

  根据《药品管理法》,过期药品处理有具体规定,各医院内部也有一系列严格的管理制度和完善的操作流程。一般而言,从医生下单到护士为患者输液,需要经过药库、窗口、护士领取、病房、处置、护士输液等流程,且每一流程都需对药物数量、外观、有效期等相关信息进行严格审核。再说,按照流程,医院的药房会定期对库存的药品进行清理,对于过期的药品要进行妥善处理,

  可以说,只要严格按制度行事,依流程操作,使用过期药的现象就很难出现。制度不落实等于零,不可思议的事就会发生。此次曝光的生理盐水,最长的已过期1年。这表明,至少在1年时间里,医院没有发现这批过期药,或者发现了没有及时处理掉。无论院方作何种解释,这就是失职。进一步来讲,生理盐水几乎是所有医院用量最大的一类药品,一般很少会发生过期问题,但如果责任失守,过期盐水被注入患儿体内也就不足为怪了。

  医院注射过期药品,与其说是一起事故,不如说是一次教训。当前,对涉事医院予以立案调查、严肃追责是应有的、必须的态度。医院用药人命关天,此事件再次给医院药品管理敲响了警钟:规范药品管理,清理清退过期药品,不能光靠医院自查自纠,职能部门也要积极作为,进一步完善流程,加强监管,堵住漏洞;尤其是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待使用不正规、过期药品行为,发现一起,严惩一起。对其他医院而言,当以此事件为戒,举一反三,在药品管理上查漏补缺。唯有如此,类似的“低级失误”才不会重演,患者的安全,也才能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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