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5178/2016-0018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中牟县雁鸣湖镇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通知 | |
文 号:雁政〔2016〕138号 | 成文日期:2016-09-21 | 发布日期:2016-09-24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行政村、镇直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牟县提升县级城市管理水平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提高我镇镇区精细化管理水平,现结合我镇实际,组织起草了《雁鸣湖镇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三年行动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9月21日
雁鸣湖镇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三年行动计划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有关文件内容精神,进一步完善雁鸣湖镇城市功能,提高镇区承载力,镇政府决定,从2016年起在全镇实施雁鸣湖镇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提升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建设战略部署,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深化改革,突出重点,弥补短板,综合提升,着力加快我镇镇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镇区功能;以治脏、治乱、治违为突破口,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有效解决管理粗放、基础设施水平低、镇区整体面貌较差等突出问题,提升我镇镇区管理水平,努力建设秩序优良、特色鲜明、环境优美、和谐宜居的美丽镇区。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提升活动的开展和持续推进,努力使我镇达到镇容环境整洁干净,沿街建筑规整有致,街道景观明显改观;基础设施功能完善、配置合理,运行监管措施到位,有效保障公共安全;道路系统运行顺畅,路网结构疏密合理,交通环境明显改善;专项治理成效显著,违法建筑有效防控,镇区空间布局得到优化;游园绿地布局合理,镇区河道水清岸绿,绿色镇区特征更加明显,整体实现路畅、街净、河清、城绿、居美的目标。
到2018年,镇区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5.5平方米以上,公共供水普及率达到80%以上,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6%以上,镇区环境卫生保洁覆盖率达到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以上,主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5%以上,快速路、主干道卫生标准达到“双5”标准,绿地率达到33%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9平方米。基本取缔占道经营、露天烧烤;新建小区均建有健身设施,室外人均健身用地不少于0.3平方米,室内人均健身用地不少于0.12平方米。镇区主要街道全部达标,其他街道达标率80%以上。“互联网 智慧镇区”行动计划在我镇镇区全面推进。机动车基本实现“1车1基本泊位,100辆车15个公共车位”的要求;道路桥梁设施完好率达到97%,建成区污水管网覆盖率达到95%以上;亮灯率不低于95%;到2018年年底,主干道架空线全部实现入地改造。
三、重点任务
(一)整治环境卫生
1、加大背街小巷、各类市场、河道、公路沿线等重点部位整治力度,集中解决积存垃圾、卫生死角、白色污染、乱丢垃圾、乱倒渣土、沿路抛洒等突出问题;集中进行旱厕改造,加大水冲式公厕建设力度,2018年底全部消除建成区旱厕。
牵头单位:镇创建办
责任单位:镇公路所、镇综治办、镇规建办、镇工商所、镇派出所、各行政村
2、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具有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环卫作业公司管理模式,实行公司化运作。主要负责窗口地区、主次干道等重点道路的清扫保洁、公厕(中转站)管理及垃圾转运等工作。
3、加快垃圾收集站、垃圾转运站、垃圾处理场等基础设施建设,生活垃圾实现密闭运输,推进城乡垃圾运输一体化。
4、制定清扫保洁精细化标准,推进环卫精细化管理,道路卫生实行全天清扫保洁。转变清扫保洁方式,增配机械化清扫设备,增加道路冲洗保洁频次,遏制道路交通扬尘,逐步提高机械化清扫能力。
5、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健全环境卫生管理机构,落实环境卫生管理责任,保障环卫作业经费。
6、以克论净,深度保洁,提高保洁质量。充实环卫工人队伍,严格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环卫管理工作改善环卫职工待遇的通知》(郑政文〔2013〕205号)配备环卫工人,加大清扫车、冲洗车、吸尘车等机械化车辆的购置力度,提高机械化清扫率。
牵头单位:镇创建办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
2016年镇区环境卫生保洁覆盖率达到100%;卫生标准达到“五净五无”,快速路、主干道卫生标准达到“双10”标准,2017年达到“双7”标准,2018年达到“双5”标准;2016年快速路、主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0%,其他道路达到60%;2017年达到95%,70%;2018年达到100%,80%。各行政村要按照清扫保洁面积足额配备环卫保洁车辆,每天进行两次清扫保洁。镇创建办按照每10万平方米配备1台吸尘车辆,每8万平方米配备1台冲洗车辆,每5万平方米配备1台清扫车辆的标准执行;公厕数量2016年达到3座/平方公里,一类以上达到10%,二类以上达到30%,全面消除旱厕;2017年达到4座/平方公里,一类以上达到20%,二类以上达到40%;2018年达到5座/平方公里,一类以上达到30%,二类以上达到50%;果皮箱100米/个;2016年生活垃圾实现密闭运输,推进城乡垃圾收运一体化。垃圾运输车密闭率、垃圾收集车密闭率达到90%,2017年达到95%,2018年达到98%;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2016年达到90%以上,2017年达到95%以上,2018年达到98%以上;环卫职工工资标准按照郑州市镇区管理局、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郑州市财政局联合发文(郑城管〔2013〕420号)规定的标准执行;2018年底前,完成环卫“互联网 ”数字化系统建设。
牵头单位:镇创建办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
(二)整治镇容市貌
1、建立完善镇容市貌管理长效机制,制定镇容市貌整治方案。
2016年7月31日前,根据我镇实际情况,找准突出问题和突破口,对各整治项目普查摸底、建立台账,制定我镇镇容市貌整治专案,成立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成立相应组织机构。
2、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应当保持整洁,无明显污迹,无残损、脱落、严重变色等。2016年底前,完成主要道路整治任务;2017年完成全部道路整治任务;2018年巩固整治成果,提升整治质量。
3、霓虹灯门头牌匾整治。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镇区霓虹灯门头牌匾设置标准的通知》(郑政文〔2011〕202号),对缺字、掉字、残缺不全的霓虹灯以及破损门头牌匾进行整治。督促设置单位加强日常维护与检查,确保霓虹灯门头牌匾完好率达到标准。2016年底前,完成主要道路整治任务,完好率达到92%以上;2017年完成全部道路整治任务,完好率达到95%以上;2018年巩固整治成果,提升整治质量,完好率达到98%以上。
4、乱涂写、乱刻画、乱张贴小广告和软体条幅清理。清理建筑物、构筑物、公共设施以及道路路面等处乱涂写、乱张贴、乱刻画的小广告,要进行同色覆盖,尽量减少色差,确保整洁美观。禁止在建成区悬挂任何形式的软体条幅。2016年底前,开展联合执法,加大对违法小广告的打击力度,从源头遏制小广告的存在,基本完成主要道路小广告的清理工作; 2017年底前,完成全部道路小广告和软体条幅清理;2018年,巩固整治成果,提升整治质量,完善治理长效监督管理机制。
5、户外广告整治。加大违法户外广告整治力度,清除违规、超期、设置不规范、破损的户外广告。严格户外广告设置审批,科学规范设置户外广告,提升户外广告设置档次和水平。加强户外广告设置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杜绝新增违法户外广告。2016年底前,完成我镇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编制工作,以及主要道路户外广告整治工作;2017年底前完成全部道路整治工作;2018年,巩固整治成果,提升整治质量,确保违法新建户外广告零增长。
牵头单位:镇创建办
责任单位:镇文广旅办公室、镇综治办、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
6、集中整治电线电缆乱拉乱扯等现象,加大架空线入地改造力度,随道路工程同步建设地下管道,协调推进架空线入地改造工作,2016年主干道架空线入地率达到80%,2017年主干道架空线入地率达到90%,到2018年年底,主干路全部实现入地改造,具备入地条件的其他道路要全部入地,不具备入地条件的进行归拢整理,清理废弃杆线;新建镇区要全部实现架空线缆入地敷设。
牵头单位:镇创建办
责任单位:镇公路所、镇农电站、镇电信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
7.按照《地名标志》标准,科学合理确定和设置地名标志,清理整顿不规范地名标志,禁止擅自命名、更改地名。
牵头单位:镇民政局
责任单位:镇民政所、各行政村
(三)整治交通秩序
1、2016年,编制完成我镇镇域综合交通系统专项规划。并在此基础上,编制路网系统规划、公交系统规划、停车场规划、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等专项规划;制定现状主干路以上级别道路综合整治三年计划,有条件的道路交叉口要建设交通分流及行人安全岛,提高主干道路通行能力。建设交通分流岛、行人安全岛的数量应分别占主干路与主干路交叉口总数量的50%、90%以上。2016年完成三年工作总任务的30%以上;2016年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4.5平方米以上。
2017年,完成现状主干路以上级别道路综合整治三年工作总任务的70%以上,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5平方米以上。
2018年,全面完成现状主干路以上级别道路综合整治三年总任务;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5.5平方米以上。
牵头单位:镇公路所
责任单位:镇公路所、各行政村
2、2016年,制定完成我镇公共停车场专项规划,研究制定配套建管政策,严格道路停车泊位施划。新建商品住宅严格落实项目配建指标。公共停车场要设置不少于20%的有充电桩的泊位。
2017年,基本实现静态情况下1车1泊位的标准。商业繁华区至少建成1处停车场,规范道路停车泊位。新建商品住宅严格落实项目配建指标。公共停车场要设置不少于20%的有充电桩的泊位。
2018年,基本实现“1车1基本泊位,100辆车15个公共车位”的要求。公共停车场建管机制配套完善,充电桩满足车辆停放需求。
非机动车停放要按照布局合理、地面平整、标线清晰的原则,2016年,规范设置场地,施划好停车场,标示标线清晰,制度完善。商业繁华区和住宅小区非机动车管理基本规范;2017年,进一步规范停车场管理秩序,所有公共场所均有非机动车停车场,乱停乱放现象得到基本解决;2018年,基本实现“规范、有序、整洁”的非机动车停车秩序,实现无乱停乱放现象。
牵头单位:镇规建办
责任单位:镇物业办、镇公路所、镇派出所、镇综治办、各行政村
3、科学合理划定道路停车区域及泊车标线,加大管控力度,严厉查处违规占道行为。综合整治车辆违章占道、违禁行驶、行人乱穿马路等突出问题。加强对摩托车、电动车违规行驶、违规停靠的管理,大力治理非目录管理代步车辆,消除交通隐患,保持良好交通秩序。加大城乡客运车辆、学校校车和农村面包车交通违法整治力度,严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2018年达到以下目标:
(1)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在交通、人流高峰期(7:30—9:00或16:30—18:30)交通秩序良好,建成区主干道上机动车的平均行程速度不低于30公里/小时。
(2)交通参与者守法率明显提升。
①主干道机动车守法率>95%;
②主干道非机动车守法率>85%;
③主干道行人守法率>80%;
④主干道违法停车率≤10辆/5公里;
⑤镇区快速路机动车无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现象。
(3)交通设施设置合理,清晰醒目,运转正常。建成区内合理渠化了的交叉路口数占应渠化交叉路口数(车行道宽度在6米以上道路的路口)的比例不低于80%;主干道上行人过街、机非分离、人车分离等安全设施完善;商业大街上斑马线、隔离栅栏设置科学,方便乘客上下车、过马路。
牵头单位:镇派出所
责任单位:镇公路所、镇派出所、镇综治办、镇中心校、各行政村
(四)整治占道经营
1.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依法治理占道经营工作的实施意见》(郑政办﹝2015﹞53号)抓好占道经营整治工作。
2.对主干道及车站、广场、医院、商场、学校周边等重点区域严格管理,使流动商贩占道经营、店外经营等现象得到有效治理。
3.按照疏堵结合的要求,以“统一规划、规范设置、总量控制、分类管理”为原则,结合“三级三类”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在镇区农贸市场、便利店、果蔬超市等便民服务设施配套不完善的区域,避开主次干道,合理布局临时便民疏导点,规范管理,实现便民不扰民。
2016年,参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依法治理占道经营工作的实施意见》(郑政办﹝2015﹞53号)出台相应文件;建立“三室一庭”、“四位一体”的司法保障体制;基本实现主次干道和重点区域无流动商贩占道经营、店外经营等现象。2017年,建立网格化管理新机制,实现以行政村为占道经营管理责任主体的“定人、定岗、定责”责任制。建立联合执法新机制,实现“大城管、大综合、大联勤、大联动”;实现主次干道和重点区域无流动商贩占道经营、店外经营等现象。2018年,巩固主次干道和重点区域整治成果,进一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牵头单位:镇创建办
责任单位:镇综治办、各行政村
(五)整治违法建筑
1、2016年,相关责任单位要对违法建设进行普查,通过拍照、录像等手段,固化违法建设现状,统一造册,建立台账,全面掌控违法建设现状。在普查的基础上,启动拆除工作,重点整治拆除新增、在建违法建设,镇区主次干道两侧20米范围内、生态廊道及其他镇区绿地绿线内的在建违法建设,违法建设拆除率要达到90%以上。
2、2017年,在严格控制新增违法建设的基础上,对照普查台账重点整治违法建设。对不符合要求的非居住性现状建筑,在妥善安置安排生活生产的同时,予以拆除,进行生态复建。整治范围内的违法建设拆除率要达到90%以上。
3、2018年上半年,重点整治占压燃气、供水管道等市政基础设施的原有违法建设和超期临时建筑。同时,对已建成住宅小区内私搭乱建、楼顶加建扩建及其它违法建设进行集中整治拆除,恢复建筑原状,进行绿化美化,还居民生活空间。对占压燃气、供水管道等市政基础设施的原有违法建设拆除率要达到95%以上,其他违法建设拆除率要达到90%以上。2018年下半年,加强对新增违法建设的管控力度,对新增违法建设及时发现、及时拆除,力争实现违法建设“零增长”,继续做好未拆除违法建设的拆除工作,对已整治的违法建设进行“回头看”,确保全面完成整治任务,并建立管控违法建设的长效机制。
牵头单位:镇综治办
责任单位:镇综治办、各行政村
(六)整治镇区大气污染
1、加强机动车环保管理。严格执行机动车准入制度,强化机动车尾气定期检验和环保标志管理,全面实施简易工况法检测,2016年标志发放率达到85%以上。2017年达到88%以上。2018年达到90%以上。加强路检执法,严厉查处机动车超标排污行为。
2、全面淘汰黄标车。继续加大黄标车淘汰,2016年底前基本淘汰全镇范围内的黄标车,已淘汰的车辆就地拆解,严禁转出。
3、严格查处违规行驶。加大对工程车、农用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违规行驶行为的查处力度,禁止违规进城。
牵头单位:镇派出所
责任单位:镇派出所、镇综治办、各行政村
4、控制餐饮油烟污染。严格新建饮食服务经营场所的环保审批,居民住宅楼内禁止新建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开展现有餐饮服务业油烟治理工作,饮食服务经营场所要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集中开展露天烧烤专项整治行动,坚决取缔无油烟净化设施的露天烧烤。
牵头单位:镇食安办
责任单位:镇食安办、镇创建办、各行政村
(七)加强施工工地和建筑垃圾管理
1.运用“互联网+”技术,建立建筑、拆迁工地监管机制。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规范建筑材料堆放。强化施工扬尘治理,拆迁现场和施工现场应实行封闭管理,施工工地必须设置相关防污降尘设施,硬化施工道路和工地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保洁设施;待运建筑垃圾应有覆盖设施,防止工地扬尘。
2016年,为基本好转阶段。主要是在确保完成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前提下,全面启用“雁鸣湖镇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控制综合监管系统”,推进镇区建筑工地安装远程视频监控和PM10现场检测,并接入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控制综合监管系统。进一步细化措施,完善层级监管体系,实现全镇建筑工地扬尘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建筑工地对镇区环境的影响得到有效改观,镇区整体形象得到提升,镇区居民基本满意。
2017年,为根本好转阶段。主要是精细化、深化实施各项扬尘防治措施,“雁鸣湖镇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控制综合监管系统”得到全面应用,大部分镇区建筑工地安装远程视频监控和PM10现场检测,并接入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控制综合监管系统。基本杜绝污染镇区环境和空气质量事件,镇区整体形象全面提升,居民满意。
2018年,镇区全部建筑工地安装远程视频监控和PM10现场检测,并接入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控制综合监管系统,实现良好配合。镇区管理水平达到国内一流水平阶段。全面做好全镇建筑工地扬尘防治精细化工作,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
牵头单位:镇企业办
责任单位:镇企业办、镇规建办、镇综治办、各行政村
2、运用“互联网+”技术,建立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处置全过程监管机制。规范建筑垃圾运输和处置,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应安装全密闭装置和卫星定位系统,严禁运输车辆沿途泄漏抛洒和随意倾倒。加强建筑垃圾消纳管理,规划建设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设施,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2016年5月—12月为重点治理阶段,一是加快推进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进度,确保年底建成并投入使用;二是对辖区内所有渣土车进行摸底排查、登记备案,集中利用半年时间对渣土车进行密闭改装和安装北斗卫星终端设备,下半年建成数字化渣土车监控平台并投入使用;三是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全面打击渣土车不密闭运输、沿途遗撒、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违规行为,有效降低渣土车运输带来的道路扬尘污染。
2017年为强力推进阶段,要建成1—2处每处不少于100亩的建筑垃圾消纳场所,消纳场要能满足本辖区建筑垃圾消纳需求。大力推广移动式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模式,拆迁建筑垃圾总量的40%得到资源化利用。
2018年为巩固提升阶段,针对前期专项治理、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整改,通过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基本实现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处置全过程的长效监管机制,同时拆迁建筑垃圾总量的50%得到资源化利用。
牵头单位:镇企业办
责任单位:镇企业办、镇综治办、各行政村
(八)加强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管理
1、按照道路平坦、排水畅通、桥梁稳固、设施完好的要求,着力解决镇区道路和步行道板破损、坑洼不平、窨井病害、道路积水、路灯缺失等问题。定期排查、及时修复破损道路,逐步整治改造老旧步行道。加强道路窨井管理,及时修复破损和缺失井盖,并加装安全防护网。到2018年底道路设施完好率达到97%以上,窨井完好率达到97%以上;镇区桥梁检测率达到100%以上,检测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桥梁,应尽快进行加固维修。
2、加强排水设施整治。大力推进排水(雨水)防涝设施建设,提高污水、雨水管道建设标准,建立老旧雨污水管道改造和雨污分流工程台账,并加快改造进度。2016年,老旧雨污水管道改造和雨污分流工程完成30%以上,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80%,污泥无害化集中处理率达50%。2017年,建成区污水管网覆盖率达到90%以上。2018年,老旧雨污水管道改造和雨污分流工程全部完成,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86%,污泥无害化集中处理率达66%。
3、及时更换和修复破损的镇区道路照明设施,亮灯率不低于95%(其中:2016年亮灯率不低于93%;2017年亮灯率不低于94%;2018年亮灯率不低于95%)。
4、2016年底公共用水普及率达70%,燃气普及率达65%。2017年底公共用水普及率达75%,燃气普及率达70%。2018年底公共用水普及率达80%,燃气普及率达75%。
牵头单位:镇公路所
责任单位:镇公路所、镇物业办
(九)加强宜居生态环境建设
1、提高园林绿化建设标准,加大建设力度,强化镇区出入口、道路沿线、沿河景观带的园林绿地建设和管理。结合旧镇区改造,加强街头游园和综合性公园建设,使老镇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5平方米以上。加强镇区绿地养护,消除死树枯枝、缺株断垄、黄土裸露等现象。
2016年底前,实现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1.9%,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7.9平方米。
2017年底前,道路绿化普及率达到95%以上,新建居住小区绿地率达到30%以上。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2.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8.5平方米。
2018年,实现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3%,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9平方米。
牵头单位:镇公路所
责任单位:镇公路所
2、严格按照环保噪音控制标准,整治镇区各类噪音污染,特别是加强对机动车乱鸣笛、商业广告宣传以及工地夜间施工等噪音的管理和控制。
(1)制定机动车辆建成区禁止鸣喇叭相关内容,并严格落实。
(2)加大社会生活噪声管理,辖区内居民噪声投诉案件逐年下降。
牵头单位:镇派出所
配合单位:镇综治办、各行政村
3、有条件的公共场所普遍配备健身设施,室外人均健身用地不少0.3平方米,室内人均健身用地不少于0.12平方米,新建居住小区绿地率达到30%以上。
牵头单位:镇规建办
配合单位:镇物业办、各行政村
(十)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
加强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镇区管理中的运用,推进数字化镇区管理系统平台建设,提高镇区管理的效率和水平。到2016年年底,建成数字化镇区管理系统。实行数字化镇区管理平台高位监督,拓展数字化镇区管理平台功能,形成综合性镇区管理数据库。建立镇区管理信息采集主动及时的发现机制、问题解决快速精确到位的处置机制、职责分明和监督有力的综合考评机制,运转高效的镇区管理长效机制。镇区管理监督中心要加强对各行政村的指导和管理,实现数据共享。要落实项目和资金,加快建设进度,完善管理制度,成立数字化镇区管理机构,保障运行效果。建设数字化镇区管理系统要做好与其他公共服务平台的衔接整合工作,做到互联网互通、信息共享,形成统一、便捷、高效的便民信息服务平台,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牵头单位:镇便民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镇便民服务中心、镇长效办、镇财政所、镇文广旅办公室、镇派出所、各行政村
(十一)抓好公民文明素质教育
按照“统筹协调、分步推进、长效常态”的整体思路,力争经过三年努力,基本消除我镇公共场合的不文明现象,实现公民的文明礼仪素养、思想道德素养、科学文化素养、身心健康素养、民主法治素养显著提高,社会风尚、镇区品位全面提升。分三个阶段实施,实现三个目标:
第一阶段,教育治理年,实现文明到位。从2016年1月开始到2016年12月,研究制定我镇镇区公民文明素养教育实施方案,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完善机制;各责任部门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推进相应工作;开展公民文明素质教育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舆论氛围,提高居民的思想认识水平和自觉践行意识;持续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力争使公共场合的脏乱差现象有明显改善、不文明陋习得到明显遏制。
第二阶段,巩固提升年,实现文明到人。从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在巩固教育治理成果的基础上,全面深化文明礼仪素养、思想道德素养、科学文化素养、身心健康素养、民主法治素养宣传教育活动,明确工作重点,增强渗透力度,推动我镇镇区公民文明素养教育整体上水平、见实效。
第三阶段,规范深化年,实现文明到心。从2018年1月到2018年12月,进一步总结经验,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常态的管理、激励机制,实现我镇镇区公民文明素养大提升目标。
牵头单位:镇文广旅办公室
责任单位:镇文广旅办公室、各行政村
四、工作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提升我镇城市管理水平三年行动计划活动,是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措施和必然要求,是改善镇区面貌、增强镇区吸引力的基本途径,对促进“四个河南”建设、“四化”同步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镇城乡管理综合考评委员会负责我镇行动计划的工作部署、监督检查和年度考评工作,建立健全督查、通报和考评制度。镇人民政府是实施提升行动计划的责任主体,将建立由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多部门组成的提升行动计划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制定推进提升行动计划的具体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确定工作重点,量化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标准,强化职责分工,全面实施提升行动计划。
(二)明确责任分工,完善工作推进机制
我镇城市管理水平三年行动建立“政府牵头、属地管理”的工作机制,镇城考办总体牵头负责我镇三年行动计划的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建立运转高效的工作推进机制,积极支持配合开展城市管理三年提升行动。要完善城市管理目标、执行责任和考核监督体系,建立主体规范、责任明确、考核严格、监督到位、责权统一的管理机制。加快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健全网格化管理模式,推动管理力量向行政村、社区延伸。
(三)积极筹措资金,强化经费保障
要逐步加大对城市管理工作的资金投入。将城市管理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落实城管人员编制和工资待遇。严格落实环卫保洁、园林绿化管养作业、公共交通等经费标准,推行由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通过建立合理的“使用者付费”、“政府购买服务”机制等方式,不断提高镇区管理效能。
(四)建立宣传引导和公共参与机制,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各行政村要利用各类宣传渠道开辟城市管理专栏,宣传城市管理的政策法规和新举措、新成绩。开展“弘扬社会公德、劝阻违法行为”等活动,引导广大居民自觉维护镇区环境。完善镇区管理决策听证制度、公示制度、网络问政制度,充分征集和采纳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动员社会力量定期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清理积存垃圾、卫生死角;组织开展镇区管理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进企业、进机关活动;发动志愿者和广大居民参与镇区管理,增强城市管理工作合力。
(五)加强监督考核,落实奖惩措施
镇城乡管理综合考评委员会办公室每月组织一次镇区管理提升行动的检查考评,综合运用现场督导、会议讲评、评比排名等形式对各责任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每季度、年终进行综合考核,对成绩突出、年度考核成绩优异的单位,镇政府给予通报表彰和奖励。对在工作中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启动责任追究机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