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40721110/2016-0006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中牟县狼城岗镇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工作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9-25 | 发布日期:2016-09-25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全面完成秋季全面禁烧任务,实现“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留一处焚烧痕迹”的总体目标,我镇以“以禁促用、疏堵结合、积极引导、全面禁烧”为指导,积极行动,精心部署,坚持把秸秆禁烧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阶段性重点工作来抓,全力以赴,严防死守,全力做好禁烧工作。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领导,成立组织
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任指挥长、镇长为副指挥长的秸秆禁烧指挥部和分管领导为组长的督查组,形成党委总览、政府主抓,亲自抓、具体抓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同时坚持书记、镇长一线督导,做到早、中、晚三督查,在鼓舞士气的同时,让所有参与禁烧的人员明白禁烧工作新常态。
二、加大投入、广泛宣传
各行政村要悬挂过路横幅(镇统一制作),利用标语(大村张贴200条,小村要张贴100条)、及时贴、墙体板报等多种载体,开展高密度、全方位的宣传报导。充分利用村内广播,在早、中、晚三个时间段集中向群众大力宣传有关秸秆禁烧的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和秸秆综合利用的重要意义,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树立“不敢烧”、“不愿烧”和“舍不得烧”的意识。出动高音流动宣传车来回在村组之间和群众收割现场循环播放,营造舆论氛围,让群众形成禁烧自觉。
三、责任明晰、奖罚分明
实行镇二级网格长包村、三级网格长包组、组干部包农户、农户包田的四级分包责任制,做到目标到人、责任到人、考核到人、奖惩到人,并列入绩效考核范围,作为年终评先评优依据。对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的在全镇范围内通报批评;在禁烧期间,由于工作不力,造成大面积焚烧、恶劣影响、被上级督查组发现、查处或曝光的责任区,由村内承担上级罚款及其它相关费用,并对包村领导处罚现金300元,包村队长、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每人处罚现金200元;对因焚烧情节严重、导致重大损失的责任区相关负责人及当事人,依据有关规定予以问责,严肃追究相关责任,确保禁烧禁抛责任的落实和目标的实现。对在秸秆禁烧期间恪尽职守、管控得力、措施得当,未被上级督查组和新闻媒体发现、查处或曝光的责任区,奖励现金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