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397863874/2016-00503 |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司法/业务信息/司法鉴定 | |
发布机构:荥阳市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业务信息,司法鉴定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9-25 | 发布日期:2016-09-25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设立单位关于××在××司法鉴定机构兼职从事
司法鉴定业务的意见
河南省司法厅司法鉴定管理局:
系我单位设立的 (司法鉴定机构) 的聘用人员。作为 (司法鉴定机构) 的设立单位,我单位同意 在 (司法鉴定机构)兼职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并对 在 (司法鉴定机构)的执业和投诉等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承担相应责任。
设立单位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