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5275134/2016-0017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 |
| 发布机构:区委政法委 | 关 键 词:部门决算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9-26 | 发布日期:2016-09-26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工作职责
中共管城回族区委政法委员会是区委领导和管理全区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单位主要职责为: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二)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做出全面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三)坚持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四)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和讨论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五)组织、协调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
(六)组织推动全区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
(七)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政法系统干警违法违纪案件。
(八)指导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综治办的工作。
(九)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政法委内设政治处、综治办;根据工作职能又设维稳办、巡防办、流管办、610办等四个二级机构。
三、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全年经费收入:
1、2015年总收入:5523.3万元;
2、2015年总支出:5501.5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19.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4万元等。
四、“三公”经费决算支出情况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规定及部门决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2015年我单位“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为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