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3158/2016-0033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登封市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 关 键 词:工作,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9-26 | 发布日期:2016-09-26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进一步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切实建立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预防和减少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确保安全生产。近日,卢店工商质监所以“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制度为抓手,采取现场查看资料、深入车间实地检查的方法组织安全监察人员对辖区内在用特种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确保了辖区特种设备合法、安全、高效地运行。
在检查中,主要检查了特种设备使用企业(单位)在用的起重机械、压力容器、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电梯等设备,重点检查特种设备登记注册情况、本体及安全附件的定期检验情况、作业人员持证情况、设备运行、维护及日常检查记录、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安全制度落实情况、以及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现场整改的,监督使用企业(单位)立即进行整改,对于不能现场整改的,依法依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同时,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还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法》和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进行宣传,要求特种设备使用企业(单位)要提高安全意识,严格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加强特种设备日常安全管理,确保特种设备使用安全。
本周,该所共检查在用特种设备使用企业(单位)2家,特种设备10台(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