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347X/2016-0010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地方税务局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工作,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9-26 | 发布日期:2016-09-26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税收征管体制改革以来,该局坚持以风险管理为导向,扎实推进纳税评估工作。按照专业化纳税评估工作要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从日常管理、税务约谈、规范管理、纳税服务四个方面入手,深入开展纳税评估工作,进一步了纳税评估效率。
一是纳税评估与阶段性工作相结合。在日常管理工作的同时,将存在涉税疑问的纳税户确定为纳税评估对象,有针对地实施纳税评估,提高纳税评估工作的质量以及评估工作的针对性和准确性。
二是纳税评估与税务约谈相结合。根据信息比对以及风险排查,对有涉税疑问但在纳税评估工作中难以发现问题的纳税户,积极开展税务约谈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效果。
三是纳税评估与规范管理相结合。严格按纳税评估有关规定开展评估工作,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除按规定处理外,责令纳税人改正并予以完善,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
四是纳税评估与优化服务相结合。寓纳税服务于纳税评估工作之中,积极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优质服务。开展纳税辅导工作,减少纳税人因疏忽遗漏或缺乏税收知识而造成税收违法行为的发生,督促其自觉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提高办税质量和纳税遵从度,从而进一步融洽税企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