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水务局关于转发2016年河南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水务局、区农委,高新区、经开区、郑东新区、航空港区水务部门,各有关部批、省批生产建设项目单位:
为强化依法行政,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切实做好2016年度部批、省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事中、事后监管,推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全面落实,2016年5月3日,河南省水利厅下发了《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2016年河南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水保[2016]6号),对2016年河南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思路、方式及分工、检查内容、组织形式、检查要求、时间安排和廉政规定提出了明确要求,并结合郑州市实际,对2016年部、省批生产建设项目监督检查任务进行分解(详见附件2),现一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郑州市审批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请按照《郑州市水务局关于开展市批生产建设项目2016年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的通知》(郑水〔2016〕53号文)要求执行。
附件:1.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2016年河南省生产建设
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2.郑州市2016年部、省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
持监督检查任务表
3.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内容
4.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报告提纲
5.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表
6.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督查记录表
201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