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狼城岗镇人民政府中牟县狼城岗镇瓦坡社区建设项目

索 引 号:416211581/2016-08394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环评公示
发布机构:中牟县环境保护局关 键 词:环境保护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9-27发布日期:2016-09-27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中牟县狼城岗镇人民政府中牟县狼城岗镇瓦坡社区建设项目

中牟县狼城岗镇人民政府中牟县狼城岗镇瓦坡社区建设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科。公示期为2016年9月27日-2016年10月8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中牟县狼城岗镇人民政府中牟县狼城岗镇瓦坡社区建设项目中牟县狼城岗镇瓦坡 村河南可人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54000万元,总占地510608.9㎡,主要建设住宅及服务类设施用房,总建筑面积351047㎡,其中住宅328370㎡,服务类设施22676㎡(含集中商业、四周零散商业中心、综合服务中心、社区活动中心、污水处理站、敬老院、卫生站、小学、幼儿园、垃圾中转站),项目建成后规划安置4678余人。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泼洒抑尘;扬尘:施工方应采取道路硬化,设置围挡,洒水抑尘,安装运输车辆冲洗装置,建筑材料存放在库房内或严密遮挡等措施;噪声:主要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降低影响;固废:土方及时回填或铺垫场地,弃土及建筑垃圾及时运往指定城市建筑垃圾地点,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项目区域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噪声:对水泵、污水处理站等配套设备进行密闭隔声和加装减振设施进行防治;固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送至垃圾中转站进行集中处理。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62126981    通讯地址:中牟县清阳街(南)231号环保局开发科508室(451450)

 

 

附件
  • 02 瓦坡村报告表正文内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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