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1388/2016-0027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荥阳市统计局 | 关 键 词:工作动态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9-27 | 发布日期:2016-09-27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是进一步推进乡镇、办事处统计工作。依托乡镇、办事处统计工作站,充分发挥乡镇、办事处工作人员作用,加强网上审核,加大对企业走访力度,实施面对面的指导服务,促进统计数据质量的提高。
二是进一步强化统计“双基”建设。认真落实乡镇、办事处工作站各项制度,按照年初制订的统计规范化建设的计划和要求,加强对规上企业的业务培训,规范建立统计基础台账,强化数据质量管控,做到数出有据。同时,抓紧计划安排验收工作,严格保证质量,使规范化建设真正建出成效。
三是进一步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在乡镇开展数据质量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各专业科室要积极配合统计执法工作,突出执法责任,加大查处力度,认真研究执法检查中存在的新问题、新趋势,切实把执法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