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3158/2016-00316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登封市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 关 键 词:工作,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9-27 | 发布日期:2016-09-27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近期,我局接到几起反映打着“众筹”的名义涉嫌金融诈骗投诉,有网上也有网下,金额少则几千元,多则数万元,有的已经倾家荡产,严重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在此登封市工商质监局投诉中心提醒:警惕伪“众筹”,认清众筹与非法集资,以防上当受骗。
首先,什么是众筹?众筹是网络等新经济成长繁荣时代的产物,创业者通过微信、微博、互联网等网络工具、或者专门的众筹网站发起自己的众筹项目,它的前提是不以提供固定的回报来制定众筹计划,有时会以折扣或其他优惠方式体现,相对而言是一种理性的市场行为,对募集的项目而言资金压力较小,但是非法集资不同,非法集资一般是以提供远高于银行利息和基金信托产品的收益率等方式提供回报,因此对项目的还款压力非常大,很多项目就是由于承诺的回报太高难以兑现从而丧失信用或导致公司破产。众筹通常都是经营一个实业为目的,不是为了资本的运营而筹集资金,是一种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大多数众筹计划是限定了募集资金的上限和人数上限的,而且规定了募集的期限,单笔募集的资金数额也是比较小的,所以其对社会的影响的广泛性上与非法集资是存在差别的。
无论是非法集资还是众筹都是一种民间的融资类型,挑战的是现有的金融秩序,都存在一定的风险性,我们也要正视众筹中存在的法律风险,目前国家还没有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来引导规范众筹行业的发展,从而保护投资人的利益,因此在参与众筹经营模式之前要多渠道、全方位对众筹发起组织进行了解,以免带来不必要的财产损失。总之无论是对众筹的发起人还是参与众筹计划的人来说,众筹不易,且行且珍惜!谨慎众筹,远离非法集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