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教育局各处室职能

  • 索引号:005252266/2016-00029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下设机构/机构职能
  • 发布机构:郑州市教育局
  • 关键词:组织,机构,下设机构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6-09-27
  • 发布日期:2016-09-27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教育局各处室职能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的政务;负责会议组织、文秘、信息、档

    案、保密、督办查办、机关后勤服务等工作。

    (二)编制人事处(郑州市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工作;负责全市教师资格认定;负责师范类院(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工作;负责教育系统表彰奖励工作;指导市属各级各类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工作。

    (三)组织干部处

    按照规定的权限负责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和领导班子的作风建设;组织党员干部的学习和培训;负责局系统统战工作和知识分子工作。

    (四)宣传外事处

    负责市属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及中小学校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导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负责教育系统的学习、宣传、通讯报道工作;负责协调教育系统双拥工作和外事工作。

    (五)财务处

    负责教育经费的筹措及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市级教育事业预算、决算计划;协调管理教育专项经费;监督管理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和财务工作;负责全市教(职)工工资发放的督促检查工作。

    (六)基础教育处(郑州市语言文字办公室)

    综合管理全市基础教育工作,指导基础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实施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管理中小学德育和劳动教育工作;负责幼儿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工作;负责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管理民办的基础教育工作;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全市语言文字和推广普通话工作;承办郑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七)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管理全市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和德育工作;协调指导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教育师资培训;负责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规划、设置和调整;负责普通、成人中等职业学历教育的的学籍管理工作;管理民办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工作。

    (八)高等教育处

    管理市属高校的教育工作。拟定市属高校教学改革和发展的措施;负责市属高等学校专业设置、调整和申报工作;负责市属高校学籍管理工作;指导市属高校的教学工作,评估教学质量;归口管理市属高校的师资队伍建设工作;指导民办高等学校工作;管理现代远程教育工作。

    (九)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处

    归口管理学校体育、卫生、健康教育和艺术教育工作;拟订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教学的指导性文件;指导师资培训和大、中学生的国防教育工作;负责局属单位的创建工作。

    (十)发展计划法规处

    负责制订全市教育发展战略,起草教育地方性法规和教育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负责教育综合改革的研究工作;负责市属学校体制改革和布局、结构调整;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市属学校的设置、撤销和更名;管理市级教育基本建设项目及投资,拟定市属学校招生计划;负责全市教育事业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十一)师资培训处

    综合管理全市中小学校和市属师范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负责中小学师资和幼儿教师的培训工作;负责市属师范学校的教学质量评估和教育教学改革工作。

    (十二)民办教育管理处

    拟订本市民办教育的发展规划、政策和地方性法规,负责全市民办教育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办民办教育机构的设置、撤销和更名;协同有关处室对民办学校进行教育教学评估和年审。

    (十三)信访处

    负责郑州市教育局信访工作。

    (十四)教育督导室办公室

    落实教育督导的规章制度和标准,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拟订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计划和指导方案,并对被督导单位的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督导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组织开展郑州市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监测;承担郑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具体工作。

    (十五)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党群工作。

    (十六)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十七)纪检(监察)

    配合局党委负责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协调有关处室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负责立案、查处、受理举报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批转的案件,贯彻执行国家的审计法规、制度;负责局属单位的财务审计工作,配合组织干部处开展局管领导干部离任前的审计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教育系统的纪检、监察、审计工作;承办局党委及上级纪检监察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保留郑州市教育局审计处牌子,挂在监察室,负责教育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

    (十八)团委

    主要负责市属学校团组织工作、少年工作和机关青年工作,协助团市委做好团学工作、少先队工作、青年志愿者工作等。联系市青联,为教育界别青年自组织和社团提供服务和联系。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九)安全保卫处

    制订全市教育系统安全工作规划和规章制度建设;负责全市学校平安建设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检查、考核和评比;指导学校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学校制订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协调处置突发事件;协调指导学校校车管理、消防、防汛、防震减灾、铁路爱路护路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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