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577640889/2016-0015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滨河办事处 | 关 键 词:通知 | |
文 号:滨办﹝2016﹞33号 | 成文日期:2016-09-28 | 发布日期:2016-09-28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行政村、各部门:
现将滨河办事处《市政道路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考核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滨河办事处
2016年9月28日
滨河办事处市政道路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考核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市政道路环境卫生管理,细化道路清扫保洁工作,依据《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环境卫生考核办法的通知》郑综保管【2013】110号、《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市精细化管理服务先行区2015年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港办【2015】46号和《关于印发郑州市城市精细化管理2016年工作方案的通知》郑精细办【2016】14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办事处市政道路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要求,以改善城乡居民生活、工作环境,着力推进环境卫生管理责任的落实,推动长效管理机制的建立,努力创建洁净、有序、优美的市容环境,服务航空港实验区的建设。
二、组织领导及职责
为切实加强我办事处市政道路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的组织领导,特成立滨河办事处市政道路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李天新 党工委委员、副主任
成 员:各站所负责人、包村干部、各行政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三级网格长、保洁公司。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环卫所办公室,负责辖区市政道路督查、组织考核等相关事宜。
三、考核人员、范围、对象
(一)考核人员
环境卫生考核工作由办事处环卫所负责组织实施。
(二)考核范围
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核拨环卫经费的区域。
(三)考核对象
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管辖的相关道路清扫保洁实行市场化的保洁公司及环卫工人。
三、考核内容及标准
(一)办事处管理市政道路环卫人员配备方面
办事处实行市场化清扫保洁的市政道路,环卫保洁公司参照《郑州市城市管理局 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郑州市环卫作业成本核算指导标准的通知》(郑城管﹝2013﹞521号)标准配备环卫工人。
(二)环卫服装及工具配备、着装方面
保洁公司为环卫工人配备环卫服装及工具应严格参照《郑州市城市管理局 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郑州市环卫作业成本核算指导标准的通知》(郑城管﹝2013﹞521号)文件要求配备。
1.环卫服装配备
长袖外套,春、秋两季各1件;短袖,夏季1件;手套,每月1双;反光背心,3个月1件;雨衣,每年1件。
2.环卫工具配备
大扫帚,每月1把;小扫帚,每月2把;垃圾斗,两月1个;柴扫帚,每月3把;铁锹,每年1把。
3.环卫工人着装要求
(1)环卫工人必须持工作证上岗;
(2)环卫工人穿戴环卫服装、必须干净、整洁、统一,并根据季节变化,及时统一更换环卫服装。
(三)市政道路清扫作业方式
1.保洁区域内人工清扫保洁覆盖率达到100%,清扫保洁大扫除2次/日。
第一次清扫作业,夏秋季(4月-10月)7:30前完成,春冬季(11月-次年3月)8:00前完成;第二次清扫作业下午上班前完成。遇特殊情况(如检查等)必须延长巡回保洁时间。在节假日期间,必须正常清扫保洁,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雨雪天气,要及时清理道路积水、积雪,不得造成雪水积存。
2.人工清扫时应压低笤帚,尽量减少扬尘、降低空气污染程度。
3.严禁向窨井及花坛内倾倒垃圾,严禁焚烧落叶。
4.在快车道内作业时,要侧身斜扫,面朝车辆驶来的方向;在地下道车辆密集地段作业时,应设置反光锥。
5.在城市主干道及商业繁华区要有漫面、扫边、撮堆三人组成的班组队。
(四)市政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要求
1.市政道路清扫保洁标准
市政道路清扫保洁严格执行“双十标准”,即市政道路每平方米浮尘含量不超过10克,地表垃圾停留时间、巡回保洁时间不超过10分钟。
2.市政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要求
市政道路清扫保洁质量必须达到“六净五无”, “六净”即路面见本色,车行道净、人行道净、花坛周边净、墙角净、窨井及雨污水井井口净、废物箱周边净;“五无”即路面无浮土、积水,无垃圾积存,无砖瓦石块,无粪便遗留,无果皮、纸屑、烟蒂等杂物。
(五)果皮箱、工具箱和钩臂箱保洁质量要求
1.果皮箱箱体整洁,果皮箱箱门及时关闭,及时清掏无垃圾溢出,箱体周围无存留垃圾,箱体无粘贴小广告。
2.工具箱箱体整洁,工具箱箱门及时关闭,箱体无粘贴小广告。
3.钩臂箱箱体整洁,钩臂箱箱门及时关闭,箱体周围无存留垃圾,箱体无粘贴小广告。
四、考核方式
(一)计分方式
环境卫生每月考核采取百分制,90分以上为优秀(含90分),80-90分为合格(含80分),低于80分为不合格;扣款标准详见附件:环境卫生考核评分及扣款表。
(二)考核方法
1.环境卫生管理考核
环卫所根据环境卫生考核评分标准,采取平时检查和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核(考核扣分及扣款详见附件)。考核方式实行日巡查、周总结、月评比、季度考评、年终表彰,建立考核评比档案,每月25日汇总本月日常检查考核情况,提出月评比意见,经办事处审批后组织落实。
2.督察督办工作考核
领导批示、媒体曝光等问题经环卫所现场核实后列为督办案件,明确办结时限,下达各责任单位处理。环卫所负责跟踪问题落实解决情况,每月汇总一次,并记入当月考核分数。
环境卫生管理每次检查涉及扣分和扣款的项目、督察督办未及时办结的问题,都以现场摄像或者照片等材料为依据。现场检查结束后,考核小组对本次检查结果签字确认。考核小组将拍摄的照片、影像等资料进行汇总整理并形成材料归档,纳入当月考核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