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683157743/2016-0005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办事处 | 关 键 词:国庆节,悬挂,国旗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9-28 | 发布日期:2016-09-28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门店、商户:
接管委会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相关规定,按照《中共郑州市委宣传部关于国庆期间组织开展集中升挂国旗活动通知》(郑宣文〔2016〕71号)文件要求,为庆祝新中国成立67周年,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进一步增强全体市民铭记历史、缅怀先烈、珍爱和平、开创未来的爱国热情,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辖区集中开展悬挂国旗活动。
活动要求:
1. 悬挂国旗时间:9月28日——10月10日
2. 国旗规格:迎宾大道两侧单位、商铺悬挂3号国旗;振兴路等路段沿街商铺悬挂4号国旗。
3. 插挂国旗方式:旗杆长度可为2.5米,与墙体呈60度角,下端离人行道地面2米。国旗与其他旗帜同时升挂时,将国旗置于中心、较高或者突出的位置。
4. 加强对国旗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国庆期间国旗升挂
统一规范、整齐庄重。
新港办事处
201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