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辖区国庆节期间悬挂国旗的通知

索 引 号:683157743/2016-00054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办事处关 键 词:国庆节,悬挂,国旗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9-28发布日期:2016-09-28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辖区国庆节期间悬挂国旗的通知

各门店、商户:

     接管委会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相关规定,按照《中共郑州市委宣传部关于国庆期间组织开展集中升挂国旗活动通知》(郑宣文〔2016〕71号)文件要求,为庆祝新中国成立67周年,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进一步增强全体市民铭记历史、缅怀先烈、珍爱和平、开创未来的爱国热情,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辖区集中开展悬挂国旗活动。

     活动要求:

     1. 悬挂国旗时间:9月28日——10月10日

     2. 国旗规格:迎宾大道两侧单位、商铺悬挂3号国旗;振兴路等路段沿街商铺悬挂4号国旗。

     3. 插挂国旗方式:旗杆长度可为2.5米,与墙体呈60度角,下端离人行道地面2米。国旗与其他旗帜同时升挂时,将国旗置于中心、较高或者突出的位置。

     4. 加强对国旗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国庆期间国旗升挂

统一规范、整齐庄重。

 新港办事处

201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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