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水务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

  • 索引号:005252186/2016-0006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 发布机构:郑州市水务局
  • 关键词:财政,资金,财政资金,决算,部门预算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6-09-29
  • 发布日期:2016-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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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水务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

    2015年度郑州市水务局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郑州市水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郑州市水务局 2015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郑州市水务局 2015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郑州市水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郑州市水务局是我市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担负着全市防汛抗旱、水资源管理以及各项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等工作。按照政府办印发的《郑州市水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的规定,我局主要有以下行政职能:

    (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水务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拟订全市水务政策;研究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

    (2)、编制全市水务战略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水务年度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市水务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

    (3)、负责统一管理全市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地下水、再生水、外调水)。

    (4)、负责城乡水务一体化建设。

    (5)、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

    (6)、负责节约用水工作。

    (7)、负责全市防汛抗旱工作。

    (8)、编制、审查全市大中型水务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

    (9)、负责全市河道、水库、湖泊、灌区、蓄洪区、泄洪区等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工作;负责河、湖、水库及滩地的治理和开发;负责水务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10)、负责全市水土保持工作。

    (11)、负责农村水利工作。

    (12)、负责全市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协调处理水事纠纷;参与重大水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

    (13)、负责移民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水务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 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郑州市水务局 2015 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郑州市水务局本级

    2.郑州市河道工程管理处

    3.郑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4.郑州市引黄供水补源灌溉办公室

    5.郑州市水政监察支队

    6.郑州市尖岗水库管理处

    7.郑州市引黄灌溉工程管理处

    8.郑州市常庄水库管理处

    9.河南省陆浑灌区郑州管理局

    10.郑州市抗旱服务中

    11.郑州市供水节水中心

        

    第二部分郑州市水务局 2015 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郑州市水务局 2015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郑州水务局 2015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水务局 2015 年度收入总计 27181.12 万元,与 2014 年相比增加12544.69 万元; 支出总计 27125.18 万元, 与 2014 年相比增加 12493.86万元。 主要原因:新增基本建设项目河南黄河花园口引黄闸除险加固工程、山洪灾害防治项目、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中央补助资金、生态水系提升工程等。

    二、关于水务局 2015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015年度收入总计27181.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966.62万元,经营收入168.68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41.94万元,其他收入3.88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41.21万元。

    三、关于水务局 2015 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支出总计27125.1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37.15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35.5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00万元,农林水支出25315.5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6.91万元。

    四、 关于水务局 2015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水务局 2015 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收入 26966.62 万元,与2014年相比, 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2534.69万元;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支出27125.18万元, 与2014年相比, 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12918.19万元。 主要原因:新增河南黄河花园口引黄闸除险加固工程、山洪灾害防治项目、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中央补助资金、生态水系提升工程等项目。

    五、 关于水务局 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水务局2015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6894.41 万元, 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15%。与 2014 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2687.42 万元。 主要原因: 新增河南黄河花园口引黄闸除险加固工程、山洪灾害防治项目、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中央补助资金、生态水系提升工程等项目。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水务局 2015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26894.41 万元, 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支出 1237.15万元,占 4.6%;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35.54万元,占 0.5%;城乡社区支出200万元,占 0.75%; 农林水(类) 支出25084.81万元, 占 93.3%; 住房保障(类) 支出 236.91万元,占 0.88%。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郑州市水务局 2015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8080.8 万元, 支出决算为 26894.41 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 148.75%。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新增河南黄河花园口引黄闸除险加固工程、山洪灾害防治项目、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中央补助资金、生态水系提升工程等项目。

    六、 关于水务局 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水务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234.53万元, 其中:人员经费5118.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 社会保障缴费、  绩效工资、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 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115.55万元,主要包括: 办公费、 印刷费、 咨询费、 手续费、 水费、 电费、 邮电费、 取暖费、 物业管理费、 差旅费、 维修( 护) 费、 租赁费、 会议费、 培训费、 公务接待费、  劳务费、 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 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其他交通费用、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水务局 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财政部 2015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186.1 万元, 支出决算为154万元, 完成预算的 82.76%,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50.4 万元,  完成预算的 94.83%;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3.6万元, 完成预算的13.09%。2015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 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 经费开支, 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2015 年度“三公” 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 2014 年减少5.28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 7.99 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 8.82 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 :2015年部门决算增加了郑州市供水节水中心;

    公务接待费支出与 2014 年相比减少,主要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 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 经费开支, 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 年度“三公” 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 因公出国(境) 费支出决算 0; 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支出决算150.4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3.6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150.4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 0。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150.4 万元。 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开展省内跨 市(县、区)财政检查、核查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2015 年,局机关及10 个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7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 3.6 万元。其中: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3.6 万元。主要用于10个局属单位与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水务局 2015 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 85 个、来宾 779人次。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 年水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61.01 万元, 比 2014年增加 145.08万元,增长15%。主要原因是2015年部门决算增加了郑州市供水节水中心,有关办公费用价格上涨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5 年财政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7384.8 万元, 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453.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333.8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4597.98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水务局系统共有车辆 67 辆, 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67 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5 年,市财政局组织对我局生态水系运行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显示,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郑州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 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 经营收入: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 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 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 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 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 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 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 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八、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九、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 金(项): 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 在全国机关、 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 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 5%, 最高不超过 12%, 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 20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 级别工资、 机关工人岗位工资 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 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 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十、 结余分配: 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 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 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 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 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 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 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 经营支出: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三公” 经费: “三公”经费, 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 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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