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589716895/2016-0000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 |
| 发布机构:管城回族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 | 关 键 词:决算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9-30 | 发布日期:2016-09-30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主要职责
管城回族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内设2个科室。分别是综合科和管理科,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城中村改造方针、政策和法规;宣传城中村改造的有关政策。
(二)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区城中村改造工作的有关重大问题;负责协调涉及全区城中村改造的相关单位和部门。
(三)负责协同乡镇制定全区城中村改造工作的有关政策,报区委和区政府批准后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四)负责会同区有关部门编制全区城中村改造工作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阶段性任务,并制定有关实施细则,报区委和区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五)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收入情况
我办2015年度共收入134.84万元,上年结余和结转0万元,均为财政拨款。
三、支出情况
我办2015年度共支出134.8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2.9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6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1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06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我办2015年三公经费共计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元,公车运行0元,出国费用0元。
五、科目说明
工资福利支出即单位职工全年的基本工资、津、补贴、医疗保险等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是单位的正常公务支出,包括单位办公费、电话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是住房公积金、车辆补贴等费用。其他资本性支出是单位购买的办公用品。
管城回族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
2016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