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区妇幼保健所开展《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管理专项督导检查

索 引 号:005267302/2016-00053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中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 键 词:综合,政务,工作,工作信息,工作动态,妇女儿童工作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9-30发布日期:2016-09-30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中原区妇幼保健所开展《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管理专项督导检查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妇幼司关于开展2016年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督导检查的通知》精神及市卫计委相关要求,2016年9月21日至28日,中原区妇幼保健所组织相关人员对辖区各助产医疗机构近2年出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的签发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

  本次督导主要从产科分娩登记本、《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本、《出生医学证明》相关台账及档案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核对检查。多数助产机构能严格遵守《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管理程序,宣传到位,首次签发率提高,无违法违纪签发及倒卖情况。对个别助产机构存在的出生证签发人员备案不及时、房间不达标等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到位,确保我区《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管理工作细致无遗。

  《出生医学证明》是《母婴保健法》规定的法定医学证明,也是宝宝的人生第一证。我区2015年1月1日-2016年8月31日共发放《出生医学证明》26248份,其中首次签发26055份,补发193份,首次签发率95%以上。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