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工商质监局嵩阳工商质监所督促商户国庆期间悬挂国旗

索 引 号:005303158/2016-00349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登封市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关 键 词:工作,工作信息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9-30发布日期:2016-09-30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登封市工商质监局嵩阳工商质监所督促商户国庆期间悬挂国旗

       为庆祝新中国成立67周年,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全面营造热烈喜庆、欢乐祥和的节庆氛围。国庆期间,根据《国旗法》规定,凡可以升挂国旗的单位和场所,都要积极升挂国旗。嵩阳工商质监所根据市委宣传部的有关通知要求,积极响应组织人员深入辖区,配合政府督促重点区域、重点街道等主要街区两侧及沿街商户国庆期间悬挂国旗。同时要求商户不得升挂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符合规格的国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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