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3158/2016-0034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登封市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 关 键 词:工作,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9-30 | 发布日期:2016-09-30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庆祝新中国成立67周年,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全面营造热烈喜庆、欢乐祥和的节庆氛围。国庆期间,根据《国旗法》规定,凡可以升挂国旗的单位和场所,都要积极升挂国旗。嵩阳工商质监所根据市委宣传部的有关通知要求,积极响应组织人员深入辖区,配合政府督促重点区域、重点街道等主要街区两侧及沿街商户国庆期间悬挂国旗。同时要求商户不得升挂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符合规格的国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