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3027/2016-00047 | 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死亡殡葬/业务信息/其他 | |
发布机构:登封市民政局 | 关 键 词:殡葬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9-20 | 发布日期:2016-10-03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登民字〔2016〕100号
各乡(镇)区、办事处民政所、各医疗单位:
为了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河南省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从根本上解决乱埋乱葬问题,扎实有效推进我市殡葬改革工作,经市民政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殡葬改革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河南省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不断推进我市殡葬工作的深入发展,使全市上下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逐步规范全市治丧行为,努力形成文明治丧、节俭治丧的良好氛围,推动我市殡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殡葬工作专项督查活动,使全市火化率提高,农村公益性公墓及红白理事会建设更加规范,党员干部带头推行火化政策,群众积极参与到殡改工作中,丧事简办,反对铺张浪费之风逐步形成。
三、 督查内容
这次督查重点是各乡(镇)区、办事处自2013年以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河南省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情况。主要内容包括:1、乡镇主要领导是否重视殡改工作。2、殡改法律法规的宣传是否到位。3、党员干部带头推进殡改工作情况。4、本地区本单位对违反殡改法律法规的党员干部处理情况。5、农村公益性公墓规划建设使用情况。6、丧葬用品市场是否清理整顿。7、医院太平间是否有违规倒运遗体现象。
四、督查时间
这次督查,分自查和检查两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时间从8月15日至8月30日,由各乡(镇)区、办事处民政所,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2013年1月1日以来,对照上述检查内容进行自查。
(二)整改阶段:时间从9月10日至9月30日,对照检查出来的问题,一一进行整改。
(三)检查时间:10月1日至11月20日,
市民政局重点对各乡(镇)区、办事处自查出来的问题整改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五、工作要求
各乡(镇)区、办事处民政所接到通知后,要高度重视,按照要求逐一进行检查,市民政局将对督导检查情况向市政府进行专题汇报,并把此次结果作为考核民政工作的重要依据,希望各单位以这次检查为契机,找准问题,认真整改,彻底扭转我市殡改工作落后局面,使我市的殡改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各乡(镇)区、办事处民政所要认真对待这次殡葬改革工作专项检查,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切实把该项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和网格化管理,自查工作结束后,要及时整理自查报告,连同电子版一并上报市民政局,邮箱:dfsmzjbgs@126.com。
后附:1、登封市殡葬管理工作专项检查统计表
2、2016各乡(镇)区、办事处火化情况统计表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