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林业局组织开展十一期间非法经营野生动物执法检查

索 引 号:41621167X/2016-00082主题分类:农业、畜牧业、渔业、林业、水利、粮食/林业/业务信息/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开发
发布机构:中牟县林业园林局关 键 词:林业
文    号成文日期:2016-10-08发布日期:2016-10-08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中牟县林业局组织开展十一期间非法经营野生动物执法检查

十一期间,外出游玩活动骤增,为了防止部分人员受利益驱使,非法从事野生动物资源破坏的违法犯罪行为,十一期间,中牟县林业局野保科联合森林公安局对雁鸣湖风景区及沿黄一线的饭店、农家乐、游船等餐饮场所开展了“深入打击非法破坏野生动物资源专项行动”。

执法人员先后到雁鸣湖、万滩、狼城岗等重点区域开展拉网式排查,对经营场所的厨房、冰箱等容易存放的地方进行重点检查。对以野生动物名称作为饭店招牌、店名和菜名等广告的予以摘除并责令改正,对非法经营国家重点和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的行为予以严查。同时,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发放野生动物宣传资料,向经营者及游客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野生动物保护常识,公布举报电话,切实加强餐饮服务单位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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