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760237203/2016-0008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 发布机构:上街区物价检查所 | 关 键 词:工作,培训,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10-10 | 发布日期:2016-10-10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区物价所召开全所大会,认真学习国务院新修订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及时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新《处罚规定》,对于执法人员准确理解和正确实施有关规定,更新价格监管知识,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抑制价格的不合理上涨,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相对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学习结束时,樊克所长就学习《处罚规定》提出了三个方面要求:
一是认真学习价格法律法规和价格政策,潜心钻研专业知识,夯实业务基础,提高工作水平。
二是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在关键时间充分发挥价格部门监督检查职能作用。
三是进一步加强对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服务的市场监管,加强价格监督检查,为我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创好环境,做好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