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管委会博丰路(紫薇路-广惠街)建设项目

  • 索引号:416211581/2016-08426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环评公示
  • 发布机构:中牟县环境保护局
  • 关键词:环境保护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6-10-12
  • 发布日期:2016-10-12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管委会博丰路(紫薇路-广惠街)建设项目

    郑州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管委会博丰路(紫薇路-广惠街)建设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科。公示期为2016年10月12日-2016年10月18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郑州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管委会博丰路(紫薇路-广惠街)道路工程郑州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博丰路(紫薇路-广惠街)河南省广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项目位于郑州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园区东部,为新建东西向城市次干路,西起紫薇路,东至广惠街,总投资3413.27万,占地面积22597.96㎡,道路全长580.43m,红线宽度30m,设计车速40km/h,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燃气工程、照明工程、热力工程等,施工期为4个月。

    废水: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

    废气:通过对施工现场设置边界围挡、合理设置出入口、物料加强覆盖等措施减少扬尘影响;

    噪声:施工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降低噪声排放;

    固体废物:建筑垃圾清运至指定的消纳场地,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62126981    通讯地址:中牟县清阳街(南)231号环保局开发科508室(451450)

    附件

  • 博丰路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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