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735498794/2016-00236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 发布机构: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 关 键 词:通知,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 | |
| 文 号:上食安办〔2016〕 6号 | 成文日期:2016-10-13 | 发布日期:2016-10-13 |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峡窝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相关单位:
我区定于10月18日至10月24日举行2016年全区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为主线,广泛深入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知识,努力提高全区人民食品安全意识。
二、宣传重点
(一)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监管和健全公共安全体系的重要指示、要求,注意突出宣传主题,紧扣法治与诚信两大宣传主线。
(二)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研讨交流、教育培训,推动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进一步强化法治观念,破除体制机制弊端,强化监管执法意识,推进信息公开,提升监管基础能力,提高依法行政、监管执法水平。
(三)引导食品企业及从业人员尊法、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大力宣传诚信守法典型,推进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弘扬尚德守法的行业风气和价值取向。
(四)引导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普法宣传和科学知识普及,畅通信息公开与民意表达渠道,增强社会监督意识,提高维权能力和科学素养,营造浓厚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
三、活动要求
(一)精心组织,明确责任。区食安办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统筹策划,周密安排部署,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和责任落实到位。要对潜在的安全风险制定应急预案,严密部署灾害预防、交通疏导、医疗救治等安全防护措施。
(二)创新形式,加强互动。各单位要注意把握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传播规律,利用门户网站、公务微博、微信、手机报等新媒体开设食品安全宣传专栏专题,及时宣传工作动态,并通过与网民互动等形式加强对食品安全的解读、引导。要积极探索实践社会化的宣传策划和推广手法,激发公众主动参与观点表达和体会分享,形成更具群众基础、更加贴近生活的互动式传播,增强表现力和感染力。
(三)严守规定,维护形象。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20条意见,严格按照勤俭节约、务实高效原则,着力在提高活动实效上下功夫。
(四)及时反馈,总结经验。请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宣传活动的成效和经验,总结报告电子版于10月30日前报区食安办。
联 系 人:杨双城 曹海玉 禹 孟 苗 蒙
联系电话:68936945
电子邮箱:sjqsab@163.com
201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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