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环保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做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验收决定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郑州市环保局审批办。公示期为2016年8月26日-2016年9月1日。
拟验收合格的建设项目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验收监测 (调查)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1 | 郑州露露饮料有限公司 | 郑州露露饮料有限公司新增两条露露系列饮料生产线项目
| 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二郎庙村南(经南六路与十四大街交叉口西南侧) | 郑州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 | 本项目为郑州露露饮料有限公司已有工程(年产10万吨露露系列饮料项目共四条露露系列饮料生产线)的扩建项目,新增两条露露系列饮料生产线,新增规模为5万吨/年。 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由河南省正大环境科技咨询工程有限公司于2015年8月编制完成。郑州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编制了本项目验收监测方案。
| 1.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设置一套恶臭收集及活性炭除臭装置,收集后的恶臭气体经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主要是生产工艺废水和办公生活污水。收集后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经开区城市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王新庄污水处理厂处理。 3.固体废物。主要有过滤时的渣(杏仁渣、花生渣、核桃渣)、污水处理站污泥、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废铁罐铝盖、生活垃圾、废活性炭、废树脂、不合格品等。根据情况分别做饲料出售、回收再生利用 及环卫部门送至垃圾填埋场。 4.厂界噪声。主要为生产车间的高噪声设备和空压机。采取减振、消声、厂房隔声等措施。 5.总量。主要污染物COD排放总量符合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COD:22.3t/a)要求。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核准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67189283 传真:67189755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路71号审批办1005室(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