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347X/2016-0010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地方税务局 | 关 键 词:综合,工作,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10-14 | 发布日期:2016-10-14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是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国地税合作规范(3.0版)》是总局连续推出的征管规范、纳税服务规范、国地税合作规范系列文件之一,为贯彻落实省局《持续推进落实合作工作规范(3.0版)实施方案》,该局成立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国地税合作工作联席会议,探索建立决策、协调、通报、监督等工作机制。
二是信息互通,征管互助。相互提供并及时共享税务登记、申报征收、发票等涉税信息。做好与国税对应部门的对接,从合作目标和各自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出发,突出合作重点,明确推进事项。同时加强同国税办理税务登记、零散地方税费征收、税收分析、等征管协作,使“进一家门,办两家事”成为现实。
三是拓宽合作,重点突破。针对“营改增”后房地产业、建筑业项目登记缺失、信息录入不足等多方面原因造成的土地增值税管理风险控制能力下降的情况,该局一方面加强与国税局的信息沟通共享,另一方面建议重启房地产业、建筑业项目登记管理,掌握辖区建筑业、房地产业项目信息,主动掌控和预防土地增值税管理风险。
四是明确责任,落实到位。协同国税制定合作计划,细化落实方案,让《国地税合作规范(3.0版)》更接地气、更切实际。为基层落实规范、深化合作提供有效指导。将规范落实情况纳入绩效管理,逐项分解合作事项,做到任务具体到岗、责任压实到人,确保各项合作事项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