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395745073/2016-0006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豫兴路办事处 | 关 键 词:工作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10-14 | 发布日期:2016-10-14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10月14日,豫兴路办事处部署环保执法大队、相关职能部门、三级网格长开展了对使用燃煤锅炉、炉灶和散煤制作销售点的摸排行动。
本次执法行动重点查处我办事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散煤分销点,摸清散煤源头。本次共计出动30余名执法人员,查处5家散煤分销商,10余家散煤使用户。对本次专项执法行动发现的禁燃区违法销售使用燃煤的违法行为,工商、环保部门根据各自职责下达了执法文书,要求经营单位立即改正,拒不改正者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