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郑州市社会福利院改扩建项目 环保验收申请的批复

索 引 号:679456687/2016-00111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信息
发布机构:中原区环境保护局关 键 词:环境保护,环保验收
文    号成文日期:2016-10-18发布日期:2016-10-18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郑州市社会福利院改扩建项目 环保验收申请的批复

关于郑州市社会福利院改扩建项目

环保验收申请的批复

郑州市社会福利院:

你公司上报的《关于郑州市社会福利院改扩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申请》收悉,该项目环保验收事项已在郑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郑州市电厂北路1号、贾鲁河以东、北环路以北区域。本项目总投资11430万元,占地面积17033.74㎡,绿地面积6045m2,建总建筑面积50683.03m2、,建设内容为新建老年养护楼、颐养楼、后勤辅助楼、锅炉房等。康馨居为重新装修,目前仍处于装修阶段,未运营。拥有1200个床位其中康馨居300个床位为投入使用。郑州市中原区环境保护局于2016年6月16日以中原环建表【2016】037号文批复。

二、经现场对项目环保设施进行检查,并对郑州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编制的郑州市社会福利院改扩建项目验收监测表》进行审查,我局认为,该项目落实了环评及批复文件提出的环保措施和要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三、该项目已建成并正常使用的环境保护设施:

1、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五龙口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排入贾鲁河;锅炉房软化废水属于清下水,用于喷洒道路;医疗废水设置医疗废水处理装置(SBR间歇式活性污泥法 紫外消毒),处理达标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废水一同纳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五龙口污水处理厂。

2、设置垃圾箱,对收集的生活垃圾及时清运至城市垃圾填埋场予以卫生填埋;对于医疗室产生的医疗废物,设置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医疗废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经污泥回流泵重新抽至曝气沉淀池,循环利用。

3、经采取减震基础,厂房隔音后,厂界环境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4、项目废气,本项目锅炉为燃油锅炉,真空热力机组产生的废气经10m高烟囱排放,项排气筒未朝向周围敏感点。经处理后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燃油锅炉排放标准要求。

四、自本批复下达之日起,该项目可以正式投入运行。未经环保部门同意,该项目的各项配套环保设施不得擅自停运,更不得擅自拆除。

五、项目日常环保管理工作由环境监察大队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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