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8053693X/2016-00186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中牟县郑庵镇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通知 | |
文 号:郑文〔2016〕104号 | 成文日期:2016-10-17 | 发布日期:2016-10-18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按照县国家保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定密责任人确定备案工作的通知》(牟密〔2016〕10号)文件要求,为加强和规范定密工作管理,规范定密程序。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确定:
张振中、曹西峰两名同志为镇法定定密责任人;
谭志富、王俊山两名同志为镇指定定密责任人;
刘 佳、孙丽娜两名同志为镇定密承办人。
中共郑庵镇委员会
郑庵镇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