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16052461/2016-0003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 发布机构:管城回族区商务局 | 关 键 词:工作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10-20 | 发布日期:2016-10-20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在冬季来临之际,防范散煤厂起死回生,深入开展散煤治理工作,区商务局民用煤小组成员到辖区检查民用煤企业,查看散煤厂是否存在死灰复燃情况。
2016年10月20日上午,区商务局民用煤小组人员冒雨到印刷厂街附1号,之前对这里的小散煤厂进行整顿治理,在此次检查中未发现有散煤厂有经营情况,我局人员要求尽快恢复地面环境卫生,禁止进行散煤销售。
下一步,区商务局将加大力度开展散煤治理工作,进一步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