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1513/2016-0032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荥阳市汜水镇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10-20 | 发布日期:2016-10-20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加强监管,对食品经营和餐饮服务单位开展巡查,重点检查食品经营单位许可证、健康证是否齐全,经营场所是否卫生,有无出售过期、变质食品等情况。
集中整治,对检查中发现的亮证经营、索证索票、经营卫生、安全生产等问题进行有效的记录,对不符合标准的,当场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通过专项整治提高食品经营者的诚信守法意识,增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努力营造人人重视、全民参与食品安全城市创建的良好氛围。<?xml:namespace prefix="o"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强化宣传,在各餐饮单位显著位置张贴“文明用餐”宣传画和禁烟标语,在餐桌摆放“不剩饭、不剩菜”的温馨提示牌,发动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文明餐桌”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