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83329/2016-0010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郑州市上街区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工作,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10-21 | 发布日期:2016-10-21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扎实做好上街区大气污染防治各项重点工作,有效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上街工商质监局严格按照燃煤散烧管控工作通知的要求,立足工商职能,强化监管,采取有力举措全面加强燃煤散烧管控行动。
一是严格落实大气防治工作责任制,高点定位、全面统筹,严格实行问责制,将燃煤散烧管控工作的任务,按照职责范围,细化分解,实行网格化监管,落实到人,对工作进展情况加强检查、加强督导,全面推动燃煤散烧管控工作任务的顺利开展。二是清理不符合销售条件的煤炭经营户,对禁燃区内经营的坚决予以取缔,对有营业执照但暂时并未经营的或者实际经营地址与办公地点不一致的企业引导办理营业执照的变更、注销手续。三是加大对商品煤的抽查检验力度,严厉查处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经营行为,共抽检散煤4批次,样品检车程序正在进行。及时向社会公布行政处罚信息,强化对经营者的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充分发挥12315举报中心的作用,鼓励广大群众举报无照经营煤炭和经营销售劣质散煤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