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83441/2016-0008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上街区教育体育局 | 关 键 词:三年发展规划,学校章程建设,督导评估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10-21 | 发布日期:2016-10-21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10月21日下午三点,教体局在四楼会议室召开第二轮三年发展规划督导评估筹备会。
本次会议,由督导室办公室主持,督导室领导、各学校校长以及评估组的评委参加。
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对上街区中小学、幼儿园第二轮三年发展规划的制定、2015--2016学年的落实情况及学校章程建设进行督导评估。本次评估时间从10月中旬--11月中旬,历时一个月时间,共分两个评估组,对局属中小学校、公办幼儿园的实施情况进行督导评估。
会议首先对对评估学校提出了要求,要求学校根据本校所制定的三年发展规划中的“学校管理目标、队伍建设目标、德育建设目标、学生发展目标、课程与教学目标、教育科研目标、办学特色目标、校园文化目标、设施建设目标、学校发展性目标(含微调项目)”等10项A级评估指标(即A级指标),学校自主制定B级指标(即规划年度目标)和C级指标(即规划目标实施情况)认真进行落实,并将2015--2016学年的落实情况的档案资料分类、准备好,以备查验。
接着,会议对学校章程建设进行了详细的解读。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县(市区)中小学校三年发展规划督导评估的通知》(郑政教督办[2016]3号)的精神,各个学校要积极启动学校章程建设工作。章程是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和实施管理的基本准则,是制定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及规范性文件、实施办学和管理、开展社会活动的依据。因此,学校章程建设是构建现代学校制度体系,促进中小学校依法治校、科学发展的重要依据。详细阐述了我区学校章程建设的基本原则、基本内容、阶段时限及工作要求。各学校应切实按照学校章程建设实施方案流程,形成学校章程,并报教体局审批、备案。
最后,督导室领导做出重要指示,要求所有参评人员要严格遵守评估纪律,认真完成此次督导评估工作。
通过本次督导评估,引导学校形成有效的自评机制,提高学校自我规划、自我发展的意识和能力,帮助学校不断改进工作,为学校发展提供专业服务,促进学校全面、和谐、可持续发展。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章程,不断改善育人环境,提升办学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同时,全面检查、评估学校贯彻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的经验与成果,提升学校的办学品位和声誉。帮助学校查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对学校今后的发展提出建设性意见,使学校进一步明晰发展方向,为学校的未来发展奠定基础。
上街区教体局 岳朝军
201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