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37405256/2016-77977 | 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督/重大建设项目/项目信息/重大项目批准信息 | |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工作办公室 | 关 键 词:国有经济,重大项目,备案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10-21 | 发布日期:2016-10-21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
项目编号:豫郑郑东服务〔2016〕22923
企业名称:河南卫群置业有限公司
经核查,你单位申请备案的河南卫群置业有限公司豫盐大厦项目(重备),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为允许类,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准予备案。备案内容如下:
一、建设地点:郑东新区龙子湖湖心岛崇德街南、湖心三路东
二、建设主要内容:该项目占地面积 6866.62平方米,绿地面积 1426.15平方米,绿地率 20.77%。拟建一座地上25层、地下4层装配式绿色建筑,拟建总建筑面积599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119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8710平方米。容积率5.999。项目内主要设备包括消防、人防、安全智能化设备、地下停车位等。
三、建设起止年限:2017年01月至2019年09月
四、总投资:35000万元,其中:企业自筹35000万元,国内银行贷款0万元,其它资金0万元。
备注:
1、企业持本备案确认书办理土地、规划、环评、能评、施工许可(开工报告)等项目开工前依法依规所需的全部手续。
2、备案内容系企业自行填写,备案机关仅对项目是否符合产业政策进行了审查,对其他内容应由相关机关依法独立进行审查并办理相关手续。
3、符合备案办法第十六条、十七条规定情形的,此备案确认书自动失效。
4、此备案确认书自出具之日起两年内有效(若项目在有效期内已开工建设,备案确认书在两年后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经备案机关同意可延长一年。
5、此备案确认书必须打印制作,不得人工填写,不得涂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