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60237203/2016-0008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上街区物价检查所 | 关 键 词:尽责履职,群众路线,教育活动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10-25 | 发布日期:2016-10-25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进一步加强和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区物价所尽责履职,做好价格监管和价格服务工作,确保教育实践活动落到实处。
一是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工作。随着党的教育实践活动的各项工作陆续展开,要求各活动小组切实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反映区物价所党的教育实践活动的各项工作动态。
二是充分利用和拓展宣传渠道。切实加强工作调研,及时发送价格信息和价格调研成果,积极宣传价格信息和教育实践活动中的重要活动和成果,树立物价部门新形象。
三是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学习,教育实践活动采取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在全所干部自学基础上,组织党员干部围绕工作实际,开展座谈交流,通过学习查摆问题,一边学习一边提高。
四是重视建议意见的梳理。通过多种形式、多个层次,召开专题座谈会、征求意见会,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认真梳理分析,提出整改措施。
五是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联系工作实际,围绕“改善民生,顺民意、惠民生、解民忧”,梳理建立一批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创新价格工作机制、破解价格热点难点问题的长效工作机制,切实推进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常态化、长效化,确保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