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市安委办做好国务院安委会巡查期间安全生产有关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740707511/2016-00070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上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 键 词:综合,政务,通知,巡查
文    号:上安委办〔2016〕41号成文日期:2016-10-25发布日期:2016-10-25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转发市安委办做好国务院安委会巡查期间安全生产有关工作的通知

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郑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务院安委会巡查期间安全生产有关工作的通知》( 郑安委办〔2016〕64号)转发给你们,交将有关事宜强调如下:

  一、认真开展“打非治违”工作,进行拉网式排查,严格执法,在本辖区、本行业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各单位要推广一批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等方面取得良好效果的先进典型,曝光一批打非治违不力,隐患排查不及时、治理不彻底,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地区和企业。各有关单位每周在媒体曝光的反面典型不少于1项,并将信息稿件报区安委办。

  三、国务院安委会巡查期间,各单位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具体联络人,负责收集本单位工作动态、工作进展、典型宣传、媒体曝光、案件办理等工作信息,认真填写《国务院安委会巡查期间有关工作信息统计表》(附后)。每周四上午12时前报区安委办。

  四、国务院安委会巡查期间,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区安委办将定期向区领导汇报,对于工作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负责人的责任。

  联系方式:68932115   sjaqjc@126.com

 

 

                                     2016年10月25日 

附件

  • 上安委办〔2016〕41号 3.doc
  •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