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45770720/2016-00024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机构职能/机构职能 | |
发布机构:中牟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 关 键 词:职能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10-26 | 发布日期:2016-10-26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根据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研究制定机关后勤事务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协调县四大班子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对县四大班子机关和文化活动中心综合楼的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县四大班子机关和文化活动中心综合楼的物业管理工作;负责县四大班子机关综合性会议的后勤保障工作;参与县大型会议、大型活动及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的后勤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