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脱贫攻坚成效评估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416049254/2016-00159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公报公示/公告公示
发布机构:郑州市扶贫办关 键 词:政务,公示
文    号:郑贫开发〔2016〕33号成文日期:2016-10-28发布日期:2016-10-28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开展2016年脱贫攻坚成效评估工作的通知

郑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关于开展2016年脱贫攻坚成效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为对我市2016年脱贫攻坚成效作出科学、客观、公正的评价,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完善措施,确保今年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决定聘请第三方对各地2016年脱贫攻坚成效进行评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河南省、郑州市的脱贫攻坚实施意见,以脱贫实效为依据,以群众认可为标准,以2016年拟脱贫对象为重点,按照科学性、客观性和导向性原则,开展脱贫攻坚成效评估工作。

二、实施主体

本次评估调查由郑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委托郑州大学社会治理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作为第三方进行(评估抽样调查分组名单见附件1)。

三、时间安排

2016年10月31日前完成方案制定和人员培训工作;10月31日下午4: 00前评估组抵达县市;4: 30召开评估对接会;11月1日至6日进行进村入户调查;11月7日至13日进行评估统计分析;11月14日至25日撰写并出具评估报告。

四、评估调查范围及内容

本次评估调查主要对登封市、新密市、荥阳市、新郑市、中牟县和航空港区2016年减贫成效和帮扶工作满意度两个方面进行评估。

五、评估调查方式

本次评估调查采取听、查、看、访的方式进行。

(一)听:听被评估地方脱贫攻坚进展情况介绍;

(二)查:查阅脱贫攻坚有关资料;

(三)看:实地查看精准扶贫项目实施情况;

(四)访:进村入户访谈和问卷调查。主要包括:帮扶干部结构化访谈;村干部结构化访谈和问卷调查;贫困户收入和满意度问卷调查。

本次评估调查的主要对象为:贫困村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员、贫困村第一书记、一对一帮扶干部和2016年预脱贫贫困户。

对贫困户的收入调查由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员、帮扶干部协助第三方调查员进行;对帮扶工作满意度的调查由调查员和贫困户完成,其他人员回避。

六、抽样方法

本次评估以县为单位,采取PPS随机抽样方式,原则上按照各县(市、区)2016年拟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数的10%抽取样本。全市共抽取925户(具体抽样调查对象名单和数量见附件2)。

六、关于2016年脱贫标准

根据上级精神和我市实际,2016年我市贫困户预脱贫标准按贫困线和低保线“两线合一”3840元掌握,具体计算时间为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

七、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县(市、区)要把此次评估作为发现问题,查找差距,改进工作的过程,严肃认真对待。

(二)认真准备。各县(市、区)要按照评估方案要求,提供脱贫攻坚相关文件资料(清单见附件3)。

(三)搞好配合。各县(市、区)要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工作,为评估组提供食宿和分组调研时的交通工具安排。

(四)遵守纪律。一是要严格遵守八项规定;二是要真实提供各项数据,严防弄虚作假;三是要注重工作实效。此次评估将出具市级总报告和各县(市、区)分报告,各县(市、区)要切实将工作重点放在脱贫措施落实上,原则上各县(市、区)不再安排评估。

 

郑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6年10月28日

附件1

评估抽样调查分组名单

一、登封市(20人)

组  长:丁辉侠

副组长:马润凡  董克汨

联络员:吴  昊

二、新密市(12人)

组  长:杨  曦

副组长:杜鹏辉

联络员:李  鹏

三、中牟县(8人)

组  长:梁思源

副组长:李晨煜

联络员:赵国帅

四、荥阳市(8人)

组  长:钱花花

副组长:王高松

联络员:陈冬辉

五、新郑市、航空港区(10人)

组  长:王  轲

副组长:韩一博

联络员:孙伟杰(新郑市)

宋萌萌(航空港区)

注:各组具体人员情况以双方对接为准。

附件2

抽样调查对象

1. 抽样调查村户表

调查单位

进村入户调查数量

县(市、区)

村(贫困村 面上村)

登封市

40(20 20)

320

新密市

30(15 15)

240

中牟县

16(1 15)

128

荥阳市

15(10 5)

120

新郑市

9(5 4)

72

航空港区

       3(3 0)

45

总计

113(54 59)

925

2. 问卷调查第一书记人员

按县(市、区)贫困村总数的50%随机抽取

备注:抽样调查对象如有变动以评估组通知为准。

 

附件3

各县(市、区)所需提供文件清单

   1. 2016年脱贫攻坚实施意见。

   2. 2016年拟脱贫贫困户清单(注明所在乡、村)。

   3. 2016年脱贫攻坚工作总结(截止到9月底)。

   4. 2016年开展脱贫攻坚出台的各类政策文件。

   5. 各县(市、区)认为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的可推广、可复制的典型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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