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1097/2016-0003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荥阳市审计局 | 关 键 词:综合,工作,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10-28 | 发布日期:2016-10-28 |
体 裁 | 生效日期:2016-10-28 | 废止日期 |
荥阳市审计局以创建精品审计项目为核心,进一步规范审计程序、提高审计质量、提升审计效能。通过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努力打造精品审计项目,带动整体审计质量持续提升。
一、 实现“一个转变”项目选择瞄准“潜力股”。
完善项目计划管理办法,突出对自定项目的科学论证、层层把关,使项目选择从“任务需要”向“目标需要”转变。首先由计划管理部门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人大和政协的相关议案提案以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集的审计项目建议等信息,制定选项指导意见;其次由各处室根据选项意见以及被审计对象信息资料库提出项目计划草案;再由局专家小组从项目改进空间,成果能否及时运用,政府是否重视、审计力量是否可行等方面进行项目评审,确定项目计划初步名单及其实施单位;最后由局务会议审定项目计划,从而确保“立一个项目,出一个成果”。
二、突出“两个结合”实施方案凸显“指挥棒”。
通过建立《审计基础性工作信息资料库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审计基础性工作的意见》等制度,推进审前调查工作深入细致开展,做到“点面结合”,一方面摸清被审计对象的总体情况、形成审计事项的基本内容,另一方面将初步发现的重点问题、疑点线索以及下一步要重点关注的情况等融入到审计实施方案中,从而使审计实施方案突出重点、有的放矢。通过强化对审计实施方案的审查、评估和指导,明确重要审计事项的审计方法和步骤,实现“统分结合”,一方面将审计内容适当分解、分工负责,发挥审计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另一方面对重点内容实行部分交叉,增强审计人员之间、审计小组之间的联动,并对审计情况定期总结交流,从而更全面、深入地执行审计实施方案。
三、拓展“三度空间”审理效能贯穿全方位。
拓展审理工作“广度”,对全部审计项目实行交叉审理,促进审理查漏补缺,强化相互监督、制约;对大型项目实现联合审理,邀请兼职审理人员组成联合审理小组,实现资源整合、知识互补,以克服审理“短板”; 对重点审计项目实行前置审理,将审理环节提前到审计组出点前或报告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前,实现审理问题早发现、早汇报、早解决,避免现场审计返工。提升审理工作“深度”,制定审理流程图,标明关键控制节点及具体标准,确保所审理的项目对照审计实施方案,做到审计事项不遗漏;对照审计准则规范,做到审计程序不可违;对照优秀项目标准,做到各项要求不能降;对照审计处理处罚库,做到定性处理同尺度。提升审理工作“高度”,在常规审理内容外,关注审计内容是否具有宏观性、整体性;审计发现的问题是否经过分门别类和重要性分析,是否注重从体制机制层面深入分析原因;审计建议是否有一定高度,是否局限于就事论事的传统思维等,引导审计人员从传统的财务收支审计向绩效审计转变,从微观思维向宏观视野转变,从而使审理工作发挥宏观提升的高层次功能。
四、健全“四项机制”审计成果转化上水平。
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加强和相关部门的配合,形成审计成果运用合力。建立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在联席会议的基础上,先后与税务、财政、物价、建设、信访、国资委等部门建立了信息共享机制,不定期沟通相关信息,全面掌握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被审计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有关部门检查监督以及群众反映的情况等;建立协助工作机制,与纪委、检察院、税务、物价等单位搞好配合协作,实行经济责任审计和行业监督检查的联合监督模式,发挥多部门联合执法的合力,提高审计整改成效,促进移送案件的查实、查办;建立审计情况反馈和综合报告机制,不定期以审计专报的形式向党委政府、人大等主要领导报送单项审计结果和综合性审计专题报告,反映重大违规问题、重要案件线索和体制机制漏洞,更好地服务党委、政府宏观管理和决策,通过领导批示批办、人大督办,推进问题的迅速处理。健全审计整改督查和问责机制,加强审计决定落实的协调工作,将审计决定落实责任分解到人,定期督办和通报落实情况,将审计整改情况纳入目标考核,作为判断审计质量高低的重要标准。被审计单位拒绝、拖延整改或者走过场的,列入“黑名单”予以曝光,并向市政府作出专题汇报;对违反财经法纪,因决策失误、工作不作为等原因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建立健全移送制度,移交有关部门追究个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