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民政局贯彻落实省市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要求

索 引 号:005303027/2016-00074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登封市民政局关 键 词:工作信息
文    号成文日期:2016-10-27发布日期:2016-10-28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登封市民政局贯彻落实省市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要求

        10月27日下午,登封市民政局、残疾人联合会召开“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会议。市民政局局长郭亚丽、市残联理事长李苗利、相关科室负责人和各乡镇民政所长及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26日郑州市贯彻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并就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的出台背景、办理流程、补贴标准、审批程序等内容作了详细解读。最后,郭亚丽局长、李苗利理事长分别对我市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残疾人“两项补贴”是指具有我市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困难残疾人或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由残联认定人员身份和残疾等级,民政部门为其每人每月发放不低于60元的额外补贴,以解决他们生活中的照护问题,保障残疾人生存发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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