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1号公告:2015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的公告

索 引 号:005302980/2016-00010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登封市审计局关 键 词:公告
文    号成文日期:2016-11-01发布日期:2016-11-01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2016年第1号公告:2015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登封市审计局2016年3月至2016年5月对2015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登封市财政局是我市代市政府组织预算收入、分配和监督的职能部门。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5年市本级财政收入年初预算为398400万元,后经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批准,调整为233050万元,实际完成收入239620万元,比上年235959万元增加1.55%。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5年市本级财政支出年初预算为463557万元,加上上级新增转移支付补助安排的支出、短收安排支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批准),市本级支出预算调整为412420万元,实际支出397123万元,比上年337080万元增加17.81%。

2015年市本级财政收入为239620万元,按现行财政体制计算可动用财力413318万元,财政支出397123万元,增设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20万元,滚存结余15375万元,其中结转项目15295万元,净结余80万元。市本级财政预算当年实现收支平衡,仍有结余。

审计结果表明:2015年财政预算收支基本完成了调整后的预算任务,预算执行基本真实准确,会计核算比较规范,财政收支基本合法,但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健全。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组织预算执行方面的问题

1.市财政2015年预算公开不符合规定。一是未按规定时间公开预算;二是未公开预算调整情况。

2.市本级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未按照统筹层次编制,且预算收支项目表中未单独列出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

3.市本级2015年政府采购预算59614.93万元,实际支付政府采购金额72245.87万元,未及时进行预算调整,实际执行的采购项目与预算的采购项目差别较大,政府采购预算约束力不强。

4.2015年市财政拨付国税局等非预算单位工作经费495万元。

5.市财政局各项资金管理制度及资金批复程序不够健全,无预算拨付审批程序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二)专项资金方面的问题

1.财政存量资金方面的问题

(1)截止2015年底,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余额中,超过当年该项基金收入的30%的部分,金额1059万元,未及时收回或调入。

(2)截止2016年3月底,财政专户超过两年以上的结转资金未调入国库5402.97万元。

(3)2015年市本级财政将实际支出转列暂付款,少列预算支出74442万元。

2.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方面的问题

(1)截至2016年2月底,政府置换债券资金未及时置换49477.42万元。

(2)置换存量债务未签订本级财政部门、存量债务债权人、债务人和有关主管部门四方协议30笔,涉及金额99807.83万元。

(四)部门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1.市财政局2015年机关总务在办公费、劳务费、奖金等支出中违规使用现金45.57万元。

2.市财政局2015年机关总务混淆使用会计科目,会计科目核算不实共计2.13万元。

3.经审计,财政局2015年公务招待费管理不符合规定,无接待公函,接待清单未注明接待对象的姓名、职务。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登封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预算公开不符合规定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的时限、内容进行预算公开;对未按规定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规定规范编制;对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科学问题,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对预算收支及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管理,增强预算约束力;对向非预算单位安排支出问题,要求今后杜绝;对内控制度不健全问题,要求尽快建立健全各项资金管理的相关制度,促使资金管理更加规范;对财政存量资金收回不及时问题,市财政已将市本级政府性基金结转全部调入公共预算;对财政专户超过两年以上的结转资金未调入国库问题,要求根据相关规定,及时调入国库;对少列预算支出问题,要求调整有关科目,今后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规定执行预算收支;对地方政府债券资金闲置问题,要求尽快将债券资金置换到位,避免债券资金双重付息、加大资金成本;对置换存量债务未签订四方协议问题,要求就尽快督促签订;对违规使用现金问题,要求及今后规范使用现金;对会计核算不实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按照规定的相关科目核算范围和内容对各项支出进行明细核算;对公务招待费管理不符合规定问题,要求今后规范公务接待支出,完善接待清单,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不予接待。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登封市审计局建议,财政部门进一步完善并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资金绩效。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严格按照债券用途,及时足额拨付、置换到位。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签订四方协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登封市财政局积极组织整改,2016年已按照规定单独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且预算已按规定时间公开;已制定《登封市本级财政资金拨付处理办法》、《登封市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登封市财政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试行)等制度;政府债券资金截止2016年8月已经全部置换到位;对2014年6月30日前财政专户资金形成的结余6270.19万元进行了清理收回。具体整改情况由财政局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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