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681752039/2016-0072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11-02 | 发布日期:2016-11-02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进一步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委托实施部分行政执法事项的若干规定》(市人民政府第203号令)、《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委托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行使执法权的若干规定》(郑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10号)有关精神,2016年11月2日,郑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许迎喜副主任带领市卫计委法规处、行政审批办、监督处和卫生监督局有关负责同志一行5人到我区对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委托事项进行座谈,我区社会事业局王佩尧副局长、法制办王明华主任、卫生计生处赵亚丽处长及卫生监督与疾病控制中心贾晓建主任等有关负责人员参加了此次座谈。
座谈会上,卫生计生处赵亚丽处长、卫生监督与疾控中心司运强副主任、计划生育指导站张辉站长分别向市卫计委领导汇报了实验区医疗机构基本状况、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工作人员配备及业务开展情况,针对郑州市卫计委草拟的行政执法委托书及我区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委托工作面临的困难及急需解决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交流与探讨,并提出了切合实际的意见与建议。
最后,许迎喜副主任表示,郑州市卫计委将全力支持配合服务好我区行政执法委托工作,希望我区早日完善机制和人员队伍建设,尽快完成委托相关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