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郑州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 应急预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05252266/2016-00141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郑州市教育局关 键 词:综合,政务,通知,公告,通知公告
文    号:郑教宣外〔2016〕66号成文日期:2016-11-03发布日期:2016-11-03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郑州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 应急预案》的通知为进一步做好郑州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保护师生健康,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郑政文[2016]170号)精神 ,特制订郑州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属各学校(单位),市属事业及各民办学校:

现将《郑州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6年10月31日

(联系人:彭霆  联系电话:66961463  13653868269

邮  箱:xuanwaichu@163.com)

郑州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做好郑州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保护师生健康,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郑政文[2016]170号)精神 ,特制订郑州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提高郑州教育系统应对重污染天气的迅速反应能力,提升应对重污染天气工作效率,最大程度预防和减少由此造成的伤害,保障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师生的身体健康。

二、组织机构

成立市教育局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的应急指挥工作。市教育局党委委员王巨涛任组长,市教育局宣传外事处处长张莹任副组长。

设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宣传外事处,负责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应对的相关具体工作。

三、预警分级

将重污染天气分为4个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分为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

(一)蓝色预警:预测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24小时均值,下同)>200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

(二)黄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

(三)橙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且出现AQI日均值>300的情况时。

(四)红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及以上,且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及以上时,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并将持续1天及以上时。

四、应急响应

(一)响应分级。

根据空气重污染蓝色、黄色、橙色、红色预警等级,启动相应的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应急响应措施。启动Ⅳ级、Ⅲ级、Ⅱ级应急响应措施由分管领导签发;启动Ⅰ级应急响应措施由主要领导签发。

(二)响应流程。

1.当收到市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相应预警后,30分钟内,市教育局以电话、短信、微信或公文系统通知等方式通知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各学校,局机关、二级机构。

2.各县(市、区)教育局在收到市教育局通知30分钟内,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并在60分钟内通知到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

3.市属各学校(单位)要在收到市教育局通知30分钟内,按通知要求启动相应应急措施。

(三)响应措施。

1.Ⅳ级响应。

各幼儿园和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减少户外活动。应尽量避免室外体育课、室外锻炼及室外会议活动,因地制宜开展室内体育锻炼或者室内活动。

倡导师生及家长上下学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师生外出时采取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2.Ⅲ级响应。

各幼儿园和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停止体育课、课间操、运动会等户外活动。

倡导师生及家长上下学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师生外出时采取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3.Ⅱ级响应。

各幼儿园和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停止户外活动。包括停止全部户外体育活动和户外集体活动、户外个体活动。

倡导师生及家长上下学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师生外出时采取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4.Ⅰ级响应措施。

各幼儿园和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停课,但要做到停课不停学。各中小学校要通过电话、校信通等方式,及时做好停课期间的学生自学指导工作。    

停课期间,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应组织人员对因不知情等原因到校的学生(幼儿),做好看护和健康防护工作,灵活安排学生(幼儿)开展多种形式的室内活动。

(四)应急终止。

当接到预警解除信息时,各幼儿园和中小学校自动停止落实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措施,解除应急状态,恢复常态化管理。

五、相关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

1.建立机构。各(县、区)教育局和市属各学校均要成立应急领导小组,将小组名单(见附件)于2016年11月5日前,填写后报宣外处邮箱(xuanwaichu@163.com),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并细化职责分工,建立符合本地区、本学校实际的应急流程机制,做到人员明确,职责明确,确保应急工作科学合理开展。

2.落实责任。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实施“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明确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确保相关措施落实到位。

3.加强督查。启动应急预警后,市教育局将对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属学校(单位)进行督导检查。对未按照规定落实应急措施的予以追责。

(二)注重信息报送。应急响应终止后,各教育行政部门和市直学校要及时总结、上报空气重污染应对情况。市教育局将综合应急响应情况、督导检查情况等,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三)加强通信保障。在极端天气期间,各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相关人员24小时开机保持通信畅通,有人员变动或通讯方式改变须及时告知市教育局工作组办公室。

(四)开展宣传教育。多种途径宣传本方案,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教职员工、学生、家长的知晓率。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组织开展教育培训活动,向教职员工、学生、家长宣传解读本方案,普及空气重污染的基本知识、空气重污染预警发布与解除的信息渠道、学校采取的具体应对措施等,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增强教职员工、家长的安全责任意识。

附件:郑州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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