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83329/2016-0011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郑州市上街区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工作,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11-03 | 发布日期:2016-11-03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11月3日上午,上街工商质监局组织收听收看全面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视频会议,国税局、地税局、发改委、法制办负责同志及各工商质监所、行政服务科负责人参加。
会议指出,将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合二为一是推进政府简政放权、转变职能的重要举措,是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新政策实施后,新登记按新办法执行,原有证照继续有效,期满后由工商部门核发换发,不得强制换证。
会议结束后,分管副局长李冰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作了强调和具体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