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3883/2016-0009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报告 | |
发布机构:上街区民政局 | 关 键 词:流浪人员,救助,冬季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11-03 | 发布日期:2016-11-03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应对严寒天气给街头生活无着流浪人员生命安全带来的威胁,区民政局强化责任、细化措施,迅速组织开展“寒冬送暖”集中救助专项行动,积极做好冬季流浪人员救助工作, 今年我区冬季专项救助工作自2016年10月25日启动,至2017年3月15日结束。
一是开展拉网式巡查。组织专班人员开展拉网式巡查,对辖区车站、繁华区域、地下通道、闲置房屋、桥梁涵洞、城乡结合部等场所为重点,加大巡查频率和覆盖范围,尤其做好夜间巡查搜救,不留盲区,不留死角,防止流浪乞讨人员长时间滞留街面。
二是积极储备救助物资,开展主动救助。对不能自主返乡流浪人员和未成年人及时安排人员护送返乡。对精神病人、危重病人按“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及时予以无偿救治。对不愿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的人员,要提供饮食、御寒物品和求助方式。
三是建立健全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等基层救助服务网络。充分发动村(居)委会、巡防队员、热心群众等,劝导、引导流浪人员到救助站接受救助。在新闻媒体和街区主要路段公布求助电话、救助地点和救助方式。救助管理机构严格落实24小时工作值班制、领导带班制、首接负责制、岗位责任制和跟踪检查制,实行开放式、主动式救助服务,确保冬季流浪人员救助工作的有序开展和圆满完成。
撰稿人:李志丹
上街区民政局
201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