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5295178/2016-0020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 发布机构:中牟县雁鸣湖镇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11-03 | 发布日期:2016-11-03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近日,根据上级要求,雁鸣湖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对辖区内的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
在此次专项检查中,向化妆品经营店发放了《化妆品安全监管告知书》和《化妆品经营质量安全承诺书》,并对所经营的产品来源是否合法、标签标识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自行生产配制化妆品行为、台账管理是否规范、产品质量是否符合要求等方面进行了检查。
随后,雁鸣湖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又召开了化妆品经营企业监管工作会议,向辖区的经营店再次宣读化妆品安全监管告知书和化妆品经营质量安全承诺书,并观看了化妆品安全宣传教育视频,要求化妆品经营店遵守法律法规,强化责任意识,规范经营行为,保障质量安全,诚实守信,维护消费安全。
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车辆15台次,出动执法人数45人次,共检查经营店28家,其中美容美发店20家,专营店8家。检查化妆品批次50批次,向化妆品店发放《化妆品安全监管告知书》28份、签订《化妆品经营质量安全承诺书》28份,未发现有违法违规的问题。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强了雁鸣湖镇化妆品监管工作,规范了化妆品经营行为,保障了公众消费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