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警示(2016年第四期)——双十一购物需谨慎

索 引 号:005295186/2016-00143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工商/业务信息/消费者权益保护
发布机构:中牟县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关 键 词:工商
文    号成文日期:2016-11-04发布日期:2016-11-04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消费警示(2016年第四期)——双十一购物需谨慎

2016年的“双十一”电商购物节即将到来,中牟县工商质监局、中牟县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 双十一购物应做到以下几点:

1.购物一定要选择正规的网站。那些价格奇低的购物网站其实很有可能是不正规的,消费者在这些网站上购物,很可能得不到任何保障。

2.结算时尽量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由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担保交易,如果发现商品有问题,可以及时协商退款。切记一定不要直接给商家打款,否则收到的货是好是坏你都没办法让商家退款了。

3、不要随意点击网页里、短信中的链接或浮动弹窗,不要轻易将个人敏感信息(如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家庭住址等)提供给他人,更不要轻易输入动态验证码,增强防范网络诈骗的意识。

4.经常更新自己的账号和密码。这样即使骗子盗取了你的账号和密码,也难以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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